9月27日(发布)忻州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任命潘海燕为忻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潘海燕为忻州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编辑: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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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发布)忻州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任命潘海燕为忻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潘海燕为忻州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编辑: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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