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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建议听起来有一定道理。中俄过去在军事技术上合作过不少项目,苏联解体后中国引进过俄罗斯装备,双方在航空领域有过技术交流。伊斯特伍德强调两国工业基础大,科技人才多,政治层面也支持国防合作,联合演习就证明了彼此的默契。

合作还能分摊研发成本。战略轰炸机投入巨大,单独承担压力不小,共享成果的话就能加快子系统验证,减少重复投入。两国在应对外部战略压力时利益一致,这种平台级合作理论上能形成更强的威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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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实际操作中问题不少。俄罗斯空军主攻欧洲和北极方向,重点是远程突防和严寒适应,中国空军则侧重西太平洋区域,更需要复杂海域下的隐身性能和多任务切换。需求不一样,航程设定、载弹方式和电子战配置就很难统一标准。

战略轰炸机关系到核威慑核心,各国都把自主设计当成底线。中国经过多年投入,已经在飞翼布局和系统集成上积累了完整能力。引入外部合作反而可能打乱既有节奏,还会增加知识产权协调的麻烦。

俄罗斯那边也一样。PAK DA被视为维持战略平衡的关键项目,尽管遇到供应链压力,设计工作仍在独立推进。两国都是国防工业大国,在核心技术上分享敏感内容,双方都不会轻易松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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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2026年3月,中俄双方都没公开回应联合研发的提议。两国在高技术装备领域保持沟通,现有轰炸机训练还在常态化进行,但新一代战略平台的合作仍停留在分析阶段。

中国官方渠道多次表示轰-20按计划推进,相关验证测试稳步开展。俄罗斯国防部也确认PAK DA设计工作继续,没有停滞迹象。

合作虽然有互补空间,但战略需求差异太大。俄罗斯强调核常兼备和高纬度作战,中国则需要与西太平洋体系深度融合,统一平台的设计标准会面临很多实际障碍。

知识产权归属和后续升级权也是绕不开的话题。两国对等合作的前提是平衡贡献,可技术不对称容易引发利益分歧,一旦一方觉得获益不足,合作就难以为继。

中国建立的陆基和海基导弹体系已经很完备,轰-20更多是用来延伸远程打击和长期威慑。独立研制能确保装备服役后长期保持优势,不用迁就外部节奏。

俄罗斯PAK DA同样坚持自身路线,重点优化亚音速隐身和核打击能力。两国在应对共同压力时保持战略互信,但核心装备的研发还是各自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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