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著名历史学家张玉法先生所著《近代中国工业发展史(1860—1916)》一书,通过梳理上万家工厂史料,将近代中国工业分为外资工业、官办工业、官督商办工业和民营工业四方面,全面论述了1860—1916年间中国工业发展的成败得失和经验教训。以下分享的,是作者对日本和中国就早期工业发展进行的比较。在工业发展初期,中日两国有些相似,但后来日本工业不断快速成长,而中国工业则挫折丛生。作者从中国方面的弱点来检讨了其中的原因。

早期工业发展:日本经验和中国经验的比较

文 | 张玉法

中国的现代工业,除外资工业外,官办工业始于1860年代,初以制造军火及船只为主。在这方面,中国较日本晚了十二年,日本于1857年在长崎完成第一艘轮船,而中国的江南制造局和福州船厂虽然于1865—1866年先后建立,开始造船则皆始于1868年。不过,中、日两国在建立重工业之始,都是借用外国技术,中国是以英人、法人为技师,用英、法的机器和动力,而日本是以荷兰人为技师,用荷制机械与动力。

就轻工业而论,日本的现代化工业由丝业开始,由政府倡办,第一个厂于1872年建于群马(在前桥藩)产丝区的一个小村,是用意大利机器,第二个厂于1873年建于东京,亦用机器缫丝,目的在激励民间改用机器缫丝。东京的丝厂于1874年租给私人,由于经理不善,到1879年又由政府收回。在政府的提倡下,到1880年日本已有几十个机器缫丝厂。中国的机器缫丝业于1872年倡于丝业中心的广东南海,是用法国机器,但由私人创办,政府未尽辅导之责,以致货品不能改良,这可能是后来中国丝在国际市场上不能与日本丝竞争的重要原因。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日本棉织业的机械化较丝织业稍缓。1877年,日本只有三家机器纺织厂,一家为私人所办,二家为藩阀所办。1881年政府建了第一家机器纺织厂,次年又建立第二家,作为提倡。政府一方面代购机器,一方面给予贷款的便利,以鼓励私人兴办,到1885年末已有十家私人的纺织厂用政府所购的机器开办,另有三家获得政府的贷款而开办。另外还有五家,或系纯私人资本开办,或由政府贷款开办。1875年日本三家机器纺织厂,共有纺锤六千二百二十四个,但到1886年,机器纺织厂增至二十三家,纺锤增至八万九千五百二十个。此后日本纺织业继续迅速发展,1893年有纱锭三十八万二千枚,1898年增至一百一十四万六千枚。

中国的机器纺织业倡导虽早,真正开始却是在1890年代,较日本迟十余年,后来的发展尤缓。主要原因在于,中国的机器纺织业像其他许多重要新式工业一样,开始时采官办或官督商办的形式,没有投下大资本。中国资本在商人和买办之手,他们对发展新式工业无兴趣,对与官僚相勾结而从中渔利有兴趣。在日本,从事纺织业的主要是商人、地主和富农,他们既有资本,亦有发展工业的兴趣。

日本的新式造船业,如前所述,始于1857年,与此同时发展的则是炼铁业,其设备及技术来自荷兰。早期具有规模的三个船厂皆由政府开办,长崎造船厂和横须贺造船厂皆建立于德川时代,兵库造船厂建于明治维新时。长崎船厂和兵库船厂偏重造轮船,间亦造帆船,长崎船厂的造船成绩如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兵库船厂造船的成绩可如下表: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横须贺船厂,则完全从事军舰的建造。该厂规模最大,设备最好,所造的船也较大。在1870年代打造了四艘军舰,其中二艘超过一千吨,另一艘八百九十七吨。横须贺船厂有炼铁厂,有兵工厂,也有修船的码头。建厂工程费时四年,共花六十万墨元。曾向法国贷款,并派员驻巴黎,以便购买机器,聘请技术人员。工程始于1865年末,由法国海军工程人员楚尼(Frances L. Verny)主持,另有两位法人做助理。此外,并用了三十七个法国技工,到1867年德川归政时期,差不多已完成一半。此厂的兴建时间、借用技术、工厂规模,与中国的福州船厂相当相似。

日本在推动工业化的初期,确与中国有些相似之处。像自强运动时期的地方督抚一样,明治维新的领袖人物不仅透过官办企业来发展工业,而且更尽量吸收私人资本。吸收私人资本初时不太成功,主要原因在于:(1)私人资本微弱;(2)民间的技术、机器、组织能力不足;(3)私人保守不敢冒险投资。在这种情形下,日本政府不得不创办各种工业来加以提倡。经过十余年的努力之后,政府一方面觉得财政不胜负荷,另一方面为鼓励民间参与工业发展,大政官于1880年11月5日下令政府有关部门,把政府所经办的企业转让给私人。后来实际执行的时候,把铁路、电线,以及横须贺的船厂、兵工厂和火药厂保留,其他的小工厂均转让给民营。这些转让给民营的工厂规模虽小,但均有新式机器设备,也有政府经办时所训练的纯熟工人和技术人员,同时也不需要投入庞大的开创资本。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中国的一些官办工业转入与官有关的一些私人之手,明治初期出售的官办工业,则完全转入与官有关的私人之手。虽然这些有机会收买官办工业的人为特权人物,但收购之时,这些工业并不赚钱,由于私人资本不足,借着政府的大量补助和长期贷款才能逐渐发展,后来这些人都在工业界崭露头角。

日本矿业发展的初期,也与中国有些相似,即官营和私营并存,官营者规模大、技术佳。日本于1885年在政府注册的矿场四千六百五十三家,约有一半开采矿物,其余如制盐、开采陶土等,不算是真正的矿业。这几千家矿场皆为私人经营,但规模都很小。政府只经营九家,这九家都备有现代机器,大规模开采。政府雇用外国工程师、地质学家、冶矿家,矿务局所雇用的外国技术人才,1873年三十四人,1876年三十五人,1877年二十八人,1880年二十三人。

虽然在工业发展初期,中日两国有些相似,但后来日本工业能不断快速成长,而中国工业则挫折丛生。研究其原因,不能不从中国方面的弱点来检讨。

其一,中国地区广大,交通不便,不仅新观念难以迅速传布,而且机器工业的产品亦无法大量运销各地。当时政府虽注意发展铁路交通,但因为列强争办,初不敢大力推动,以免利权丧失。日本于1870年代即完成海港与海港间、海港与内陆间的铁路(东京与横滨间的铁路1872年建成,神户、大阪间的铁路1874年建成,1877年此路延长到京都,自京都复有铁路联络日本海滨的敦贺,而大阪、神户等港则在太平洋滨)。日本的铁路里程,在1883至1890年间,由二百四十四英里增至一千四百四十九英里。在1870年代初期到1880年代初期,远洋轮船由二万六千吨增至五万吨。在1880年代,日本轮船只航行于日本及中国沿海,到1890年代初期已远航至夏威夷。中国的重要铁路,则大多到1900年代才完成(中东路完成于1903年,胶济路完成于1904年,京汉路完成于1906年,沪杭路完成于1909年,津浦路完成于1913年)。轮船运输虽创于1870年代,但只航行于长江及中国沿海。另一方面,中国厘卡林立,亦增加了商品的运输成本,减弱了与外货竞争的力量。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其二,新式工业建立之初,受到家庭工业抵制,延缓了发展的进度。中国的工业主要是家庭的,像欧洲中世纪的基尔特制度一样,家庭工业对新式工业抱抵制态度。抵制新工业的原因,除家族主义外,尚有许多。譬如1872年陈启沅在南海设继昌隆机器缫丝厂,闻者兴起,至1881年该县已有机器缫丝厂十座,这种迅速的机械化,引起乡民恐慌,乃发生暴徒捣毁裕厚昌丝店之事。此事发生后,南海知县徐赓陛对暴徒的做法甚为同情,他认为:(1)丝厂男女工人混杂,易生瓜李之嫌;(2)机器缫丝,一工可抵十工之用,各工厂共有四千四百余工,实夺四万四千余人之生业。他的看法是:“匪徒借端搜抢,固属罪不容诛,而市侩专利病民,亦属情难曲恕。”他的做法是:“本县为民父母,固不可庇奸民而纵其横暴,亦不能袒富民而任其垄登。”于是勒令各店停业。后来虽然风气渐开,复业及新创者日多,但已延迟数年。其他反对新式工业的例子,如1868年牛庄英商设火轮磨豆坊,因受当地人嫉妒,不得已停工。后太古洋行于1896年重行开办,获利甚丰。再如烟台榨油坊,悉用旧法,1900年前,怡和洋行曾购机器至烟台试办,但为当地人所不容,事遂中止。除怕影响手工业者的生业外,也有以破坏风水为由反对的,如1882—1883年间,华人何崑山发起创办广州自来水公司,资本三十万两,拟在增步地方引用江水。但因绅士怕破坏风水而反对,使很多人不敢出头,乃失败。日本在发展工业的过程中,似少受到此类的干扰。

其三,政府态度消极,不能迅速改良工业发展的环境,在兴办教育、改良农业、鼓励新工业立法等方面都做得不够。教育方面,未能造就足够的技术和管理人才;农业方面,未能提供足够的工业原料;立法方面,以管理为主,受到奖励的只是少数享特权者。日本的教育,在德川末期即相当普及,明治维新开始的时候,男子的识字率约有40%—50%,女子约有15%。儿童的就学率,在1886年时46%,1905年时已到95%。日本的农业在十九世纪初走向商业化,从事棉花、甘蔗等现金作物的生产。其后由于化学肥料的使用,稻米、小麦等都大量增产,在1880—1890年间,稻米增产25%,小麦增产40%。其间的农业成长率约为27%。在奖励工业方面,1878年以后,日本曾实行十年无息贷款,奖励纺织业。1896年以后,日本曾对造七百吨以上铁甲船者给予津贴。前述这些发展工业的条件,都是中国所无法相比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其四,市场受限制。中国国内市场为外资工厂和外货所侵占,国外市场除极少数货品如丝、茶外,由于货物品质不良,无法竞销。不平等条约的束缚,是国内市场不能受到保护的主要原因,而缺乏国际贸易知识,墨守成规,为无法开拓国外市场的主要原因。日本在十九世纪后半期,一面增加工业生产,并提高品质,以开拓海外市场,并与外货在本国市场竞争,一面即努力废除不平等条约,以争取关税自主。日本于1858年和1866年两度对外交涉,未能获得关税自主,经四十年后,始于1899年废除不平等条约。而中国废除不平等条约,却较日本晚四十年。

其五,银行不足、银行资金不足,无法为工商业提供足够贷款,而政府与民间资本均感不足,无法持续从事工业技术的引进。不得已而借用外资,又常导致经营主权的丧失。日本在德川时期原有贵族阶级(包括武士),他们由于资金雄厚,在明治维新之始,即大量投资于银行,到1893年为止,已设立了一百九十三家国家银行,其中76%的资金来自原来的贵族阶级,另有数目更多的私人银行,主要也是由原来的贵族阶级投资。因此日本发展工业的资金较为充足。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其六,中国传统制度的影响。(1)商人地位低,不能鼓励有才智的人从事工商业;(2)农村的自给自足经济,妨害区域间的商业;(3)政府控制大型的经济活动,使民间大企业无由发展;(4)官吏的敲诈与需索。日本在德川时代,统治阶层亦轻视商人,但在封建制度下,一般农民及城市居民因无缘进入政界,乃肆力于经济活动。明治维新后不少武士阶层的人从事工商业活动,且有的成为大企业家。另外,日本农业早已商业化;日本不行官督商办,可避免官吏需索;而日本政府辅导私人建大企业,尤为工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其七,中国人缺乏组织企业的能力。日本早在1868至1880年间即倡办了十几家现代工业,开发了一些矿场。中国当时倡办工业,多采取官督商办的方式,民畏官吏坐耗薪金,需索无度,不愿投资;而若改为官商合办,官民平等,政府又不情愿。在组织与管理上,中国人缺乏适当的能力。民国初年美国驻北京商务代表对此颇有评论,谓中国人勤勉、有毅力、有智慧、有理想、富理性,所缺者为有效的组织。

BOOK

推荐图书

《近代中国工业发展史(1860—1916)》

张玉法著

广西师大出版社·大学问2026年3月

本书为著名历史学家张玉法先生的学术代表作,是一部研究中国工业初期发展演变的奠基性著作。作者率先将近代中国工业分为外资工业、官办工业、官督商办工业和民营工业四方面,并逐一进行探讨。

全书数据丰富,资料扎实,呈现了大量历史细节。除充分利用资料汇编性书籍,作者还大量运用外文档案、地方志与报纸、杂志、年鉴中的有关资料,对上万家工厂的庞杂史料做了深入梳理。本书不仅有宏观考察,还有对各工业类型的整体运作,包括工厂组织、原料取给、机器与动力、技术与工人,以及生产运销等方面的论述。书中部分结论,对我们当下的建设仍具有重要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