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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湖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3月25日,湖南、辽宁、西安、重庆四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先后发布公告,表示将取消辖内金交所的业务资质,今后四地都将不再有金交所,也不再有任何主体具备从事金交所相关业务的资质。同时,公告进一步对 “伪金交所”风险进行了提示,并要求除中央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交易场所外,其他地方交易场所或企业不得以“登记、备案”等多种名义,直接或间接为各类发行和销售非标债务融资产品提供服务和便利。

据钛媒体APP了解,以上四地金交所的停业仅是这一平台退出历史舞台的开始,其实早在2023年就已出现苗头,2023年底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发布了金融政策指出要颠覆非法金融活动,建立兜底监管机制,这已给定向融资和第三方财富按下了暂停键。

金交所由来:初衷是好的,但是“长歪了”

对于传统金融产品股票、债券等是有专门的交易场所,全国性正规交易场所主要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银行间债券市场,期货产品的交易所包括郑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而对于上述金融工具外的其他金融工具,包括未上市公司股权或者债权等,它们的交易场所可以统称为“金交所”。

钛媒体APP整理,金交所开展的主要业务类型包括以下四类:第一类基础资产交易类业务,包括处置不良金融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以及未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其它债权性资产;第二类权益转让业务,包括应收账款、保理资产、租赁资产等金融资产的收益权交易;第三类融资类业务,包括定向融资工具、委托债权投资在内的私募债形式的业务;第四类中介类业务,是将金交所作为信息渠道,为交易双方提供信息撮合,会计法律等中介服务的业务。

金融交易所一般由省政府批准设立,业务上受地方金融办监管,各省市对金融资产交易所也出台了相应的业务管理办法,资产交易所本身也有相应的业务规则。从最初的设计初衷看,金交所应具备对所发行产品进行以下四重监管:一、有合格的审计事务所对备案企业财务信息审计,二、有承销券商对项目进行尽调,三、有律师事务所对所以备案文件进行核实,四、金交所对所有文件进行二次审核。因此从传统意义上看,金交所“看起来”是个正规公证机构,这也是企业能够打着“金交所背书”的名义发行各类融资产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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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交所发展史:时代的产物,却不再适合当下

金交所成立背景是在二十世纪末和二十一世纪初的中国企业快速发展期,大波的企业涌现,这也伴随着了市场对资金流动的需求,但在通缩和债务危机的背景下,企业无法按时偿还贷款,从而导致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不断攀升。为处置四大行的不良资产,财政部为东方、长城、华融和信达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提供资本金,由央行提供5700亿元的再贷款,同时允许四家资管公司分别向对口的四大行发行8200亿元固定利率为2.25%的金融债券,目的是为了剥离国有四大行1.4万亿元不良资产。剥离过程中却出现了资管公司各省各地办事处林立,地方割据情况严重,没有统一的平台和规则等问题,因此建立一个怎样的金融资产交易平台成了那十几年金融重点讨论工作。

直到2009年3月,财政部颁布《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明确:非上市金融企业国有产权的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省级以上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不受地区、行业、出资或者隶属关系的限制,并通过公开竞价产生转让价格。

为防止国有金融资产流失,顺应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需求,盘活流通性较差的非标资产等,拥有处理金融机构产权和不良资产交易能力的金交所于2010年开始陆续开设,2010年5月,天金所和北金所诞生,成为最早的两家交易所,而后2010至2011年间,全国范围又陆续出现了7家金交所,包括安徽省金融资产交易所、重庆市金融资产交易所、深圳前海资产交易所、大连金融资产交易所、河北金融资产交易所、四川金融资产交易所和武汉金融资产交易所,再后来便是P2P的发展,金交所曾风靡一时。

截至四地金交所被暂停后,全国仍有六十多家金融资产交易场所,它们主要负责的产品和项目包括国有金融企业股权转让、不良金融资产、私募债、定向融资计划、委托债权、应收账款、小贷资产、融资租赁、商业票据等。

其实早在2020年金交所就不再正式提供产品背书,但伪金交所则仍在继续。如今伴随中国金融体系的成熟,政府对金融监管的要求越发严格,对金融市场秩序和金融稳定提起更高层度的重视,关停金交所的决定是必然的,因为这不仅是对现有金融资产交易场所的一次整顿,也是对未来金融市场发展方向的明确指引。

金交所的问题:五大不合规是市场的“埋雷手”

金交所的成立是为了给各地政府提供融资渠道,因此天然具有地方政府的隐形背书,因此曾一度被称为“全能牌照”,但后来随着部分地区金交所逐渐被民营资本控制,“伪金交所”就此诞生,其中包括明天系、雪松系以及“爆雷”的恒大系和中植系。

由于监管宽松,金交所和伪金交所在展业过程中的以下五种行为对投资者造成了潜在的风险:一是他们为企业盖章备案却没有进行尽职审查,对企业风险不管不顾;二是成为定融产品的中介却不承担任何责任;三是降低投资门槛,将风险传递给不符合投资资质的投资者;四是多层嵌套产品,突破传统对私募产品投资人的监管,循环发行;五是成为企业自融的平台,放大风险。海银“爆雷”的原因之一是产品的不合规被监管叫停募集,大资金池中缺乏新资金的流入导致无法填补旧兑付需求,同理包括多层嵌套导致的FOF华软新动力“爆雷”。

由此可见,由于金交所深入各地方,缺乏中央统一监管规范,从而导致部分交易场所背离了金融资产交易的初衷,多处金交所可以进行林权、矿权、文化艺术品、贵金属石油等大宗商品的交易场所,不仅仅为自融定融提供平台,甚至成为了贪污、非法集资等非法行为的温床。金交所还存在非标债券融资存量业务压降不利等问题,包括为房地产企业非标融资提供便利,因此房地产行业低迷后风险暴露。

更严重的是,一些未经批准的“伪金交所”以各种名义进行非法金融活动,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甚至包括金融诈骗活动,这不仅给投资者带来重大损失,还增长了社会上的不良风气。

金交所谢幕:金融合规性的提升

业内人士表示,金交所与土地财政和地方债务问题一样,很大程度上是地方博弈的产物,由于金融牌照发放权高度集中于中央,地方政府为盘活地方金融、掌控金融资源或是促进招商引资等目的支持地方金交所的建立也是情有可原,但是“疏于管教和相互攀比”便是“好的想法却用错了方向”。

在近二十年来,金交所确实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企业的资金压力,修复了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盘活了流动性差的金融资产,也使得投资者可以接触到更丰富的资产类别,促进企业和个人双向获利。但高回报伴随着高风险,对于市场上“定融8-10%的年化回报率”等信息,投资者应更加注意风险,不能仅仅相信金交所背书的信息,而应该更关注企业实际运营情况以及产品本身的风险。

随着中国金融体系的完善,市场的合规性需要进一步提升。通过取消四地金交所资质,监管部门传递出一个明确的信号,从宏观层面上看,未来只会更大力度地净化市场环境,任何投机取巧的手段都是不可取的,金融市场的发展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进行,任何金融创新都必须在合规的前提下进行,这有助于引导金融市场参与者遵守规则,促进金融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打造更透明公正的金融生态系统;从微观层面上看,这是利好投资者的信息,代表着未来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将得到更多的法律保障,类似于中植系、海银系的事件发生概率将降低。(本文首发于钛媒体APP,作者|李婧滢,编辑|刘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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