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审批擅自动火作业……岳阳4人被警告处罚!

日前,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委会组织开发建设部、社会发展部、市场监管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驻新港区办公室等部门开展“五一”节前消防安全联合检查。

检查发现,湖南德卓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租赁的2-2#仓库现场,曾某、李阳某某2人正在仓库内对机器设备进行电焊作业,存在无动火作业审批证擅自作业,现场监护人褚某不在位,实际监护人秦某学未落实现场监护措施,作业现场工作区8米范围内存放易燃可燃物品,且未采用防火幕布、金属板、石棉板等材料与相邻可燃物隔开等隐患和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XF1131-2014)第9.5条的规定。岳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当场对电焊作业人员曾某、李阳某某,现场监护人秦某学,公司负责人李某平等4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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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湖南应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