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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上午,省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章一文以“四不两直”的形式来绍兴市上虞区督查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

督查组检查了盖北镇2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违规“拼、加、改”装电动自行车,销售未经强制性认证电动自行车,假冒伪劣、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违规行为。本次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部分电动自行车存在实车与合格证信息不一致情形,现场对问题车辆进行依法抽检。

章一文指出:一是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要把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近期工作的重中之重,重点检验防火性能、互认协同充电、锂离子蓄电池防篡改等项目,主动出击查处违法行为。二是要加大宣传,提升意识。要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宣传,着力提升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和落实主体责任意识。三是抓住关键,重点监管。要牢牢抓住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仓库、维修点及偏远乡镇销售点等关键点位,对电动自行车电池装配、加装改装等关键环节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

(来源:绍兴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