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花绿绿的“鱼儿机”

是一些人企图暴富的吸金工具

你以为你会钓到“大鱼”

没曾想

你就是幕后老板的“大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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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宜宾市公安局南溪区分局裴石派出所接群众匿名举报,称辖区一茶馆内有人利用“鱼儿机”进行赌博。接到举报后,裴石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在某茶馆内现场查获赌博机具两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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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肖某强与罗某波为了牟取非法利益,共谋在罗某波经营的茶馆内放置两台赌博机具“鱼儿机”,为他人提供赌博场地并收取场地费。罗某波负责日常经营管理,肖某强负责下分清账,营利由二人六四分成,两人共计非法营利4570元,其中肖某强分走1000元。让他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仅仅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被公安机关查获。

经认定,两台通电状态的“鱼儿机”是国家禁止设置的赌博机,现公安机关已将两台赌博机具依法予以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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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肖某强、罗某波因为赌博提供条件,肖某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追缴赌资1000元;罗某波被行政拘留三日,收缴赌资150元,追缴赌资3420元。

法律链接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具体表现为:明知他人实施赌博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资金、场所、赌博工具、经营管理、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费用结算等条件,或者为赌博场所、赌博人员充当保镖,为赌博放哨、通风报信等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条规定: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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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赌违法 大赌犯罪

切莫因蝇头小利

为他人赌博提供条件

广大市民朋友也要自觉远离游戏机赌博

以免害人害己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此类违法犯罪行为

发现线索请立即拨打110报警!

来源:南溪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