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袁龙武:本院受理原告刘海龙诉被告袁龙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冀0982民初57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河北省任丘市人民法院

公告

金延芳、山东新智航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兴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鲁1702民初361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何楼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

公告

吴国宇:本院受理原告孙明士与被告吴国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120000元)、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分别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十时(法定节假日顺延)在鹿邑县人民法院辛集法庭(辛集司法所院内)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

公告

(2024)苏0812民初3690号

殷海娜、徐州立:本院受理孙丽鹃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苏0812民初4106号

孙爱霞:本院受理张广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苏0812民初2937号

陈金锋、宋彩云:本院受理双红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1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苏0812民初4508号

江苏万洲鞋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高华龙诉你抵押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苏0812民初4135号

曹磊:本院受理沈子钧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5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4)苏0812民初4250号

刘德进、夏卫勇、周荣东:本院受理淮安市百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们股东出资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公告

张小利:本院受理原告西华县置腾置业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被告(张小利)返还原告44254.15元。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点在本院409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南省西华县人民法院

公告

(2024)冀0432民初492号

李志强:本院受理原告李坤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冀0432民初49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广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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