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10月9日,记者获悉,因未经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和未消防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近期,海南鑫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罚款4175447.1元,涉及中基美域项目。
据介绍,根据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移交海口中基美域消防违法线索的函》反映中基美域项目建设单位海南鑫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经消防验收就已投入使用的情况,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对海南鑫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立案调查。
调查结果指出,位于海口市秀英区永兴镇海榆中线10公里处西侧的中基美域项目建设单位是海南鑫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合同价款是139181570.02元。中基美域项目于2014年9月开始建设,2017年9月完工。但中基美域项目从完工到2023年10月,海南鑫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没有办理竣工验收,消防工程也没有验收。执法人员于2023年7月到中基美域项目开展调查时,发现中基美域项目已经开始交付使用。2023年11月,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向海南鑫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达《责令停止违法通知书》,要求海南鑫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停止使用中基美域项目,在完成竣工验收后方可继续使用。海南鑫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未经消防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和未经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
据悉,海南鑫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是海口市秀英区海榆中线136-1号。针对海南鑫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8月26日,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依法责令海南鑫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消防验收和组织竣工验收合格前停止使用中基美域项目,并对海南鑫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出罚款4175447.1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林静文】
【内容审核:苗小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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