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似某大厂员工脑出血,公司处理事情比较消极,引得该员工的媳妇网上发帖痛斥公司太冷血。

原帖如下:

坐标某某大厂,老公脑出血第30天,公司渐渐展示出它的残忍。发病那一天,被同事拉到医院,垫付了医药费。出院后到现在公司公司迟迟没有慰问,连申请工伤都在消极应对。

前几天公司把他的岗位给取消掉了,并且放出风声说部门要裁员。虽然身边人劝说,先不要管工作上的事了,身体康复目前最重要。但是,他很大一部分原因因为工作劳累才生的病,天天加班熬夜写代码,好几次半夜被领导叫起来修改Bug。现在被落井下石甚至卸磨杀驴,怎能不愤怒?只有干活的牛马,甚至只是耗材,这就是现实。真相往往在你遇到难处的时候才露出它本来的面目,远比你想象中更残忍。

好在老公的情况在好转,这几天都是在康复手臂,手指有了一点点小幅度抓握再松开的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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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网友老公的遭遇很让人心疼,但是我要往下说的话,很多人应该感到更糟心。因为大喇叭问了两个在不同大厂当法务的朋友(关于工伤问题),截图发过去后,虽然他们从帖子中了解到的信息有限,但给出的结论是大概率走不了工伤,特别是那种自身疾病导致的。以下是其中一位关于工伤认定给出了详细的解答:

首先,员工在公司工作,与企业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

其次,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员工在因工外出期间,若因工作原因遭受伤害或发生事故后下落不明,应被认定为工伤。

最后,结合截图中的例子,即便员工被公司派遣外出工作,在途中突发脑出血,虽然符合因公外出的情况,但并未出现事故或意外伤害等工伤认定的法定情况,认定起来也非常困难。不过,在特殊情况下也可能按照工伤待遇来处理。关键点在于判断脑出血是否由工作原因引起,认定的时候会区分脑出血是“原发性”的还是由工作原因“诱发性”引起的。如果脑出血是由个人疾病问题引起的,那么它不属于工伤范畴。如果有证据(如医学鉴定)证明脑出血是由工作引起的,那么应当按照工伤来处理。

但他在具体处理此种问题的例子中,很多都是由于自身疾病导致的,即便有工作方面的因素,证明起来很难,最后影响到最后工伤认定。不过对于大厂来说,遇到此种事情一般选择花钱息事宁人。一方面害怕员工家属闹;另一方面也怕自媒体营销号传播,然后被媒体报道,标题:“某某大厂员工猝死”,很容易引起大的负面舆论。

末尾,他又多说了一句:“如果是疾病引起的脑溢血,从单位打120开始,抢救48小时内死亡,可以认工亡。48小时之后无论生死,认不了。”

看过之后,是不是感到很残酷。

很多大厂打工人,因为怕耽误工作,所以身体有个小毛病、不舒服,总先想着“先忍忍”、“撑撑算了”、“还顶得住”。直至最后身体出了大问题,才后悔莫及。我们要有这种觉悟,工作这事儿,做不完、根本做不完的,尽心即可。如果为了工作搞垮身体,最后无情被公司优化掉,那受到最大的伤害就是自己。老板只看利益/效能/价值最大化,从不谈人情。

所以,身体不舒服,该歇就歇;有病的时候,该看就看,别等到小毛病拖大,苦了自己。记住:“公司是老板的,工作有别人呢,离了你照样转。只有身体是自己的。”身心出了问题,难受的是自己,着急的是咱爹妈和爱咱的人。

最后,祝愿这位网友的老公早日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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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喇叭。编辑:思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