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日12时52分,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一大队民警在东新线8公里处,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李某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70mg/100ml,他曾分别于2020年6月14日、2022年7月22日因无证酒后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被处罚。此次是第三次无证酒后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被查获,同时两轮摩托车已达报废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机动一大队针对李某再次酒驾、无证驾驶报废车辆等交通违法行为,对其处以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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