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拍网上,宅基地自建房的法拍,通常情况下都会遭遇到冷遇,没有太多人报名参与竞拍。但是昨天在法拍网上,一栋在佛山南海区占地只有44.4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09.79平方米的,却吸引来四人报名参与竞拍,并且这四人竞争非常激烈,轮番叫价了152次,将起拍价格22.3万的价格一直推高了三倍左右,最后以66.4万成交!这在宅基地自建房的法拍中是极其少见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为什么这样的一栋小宅基地自建房会这么受欢迎呢?

我们先看下法院在竞拍公告里对这栋自建房的描述信息:

标的物: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夏南一社区环溪生水塘17号,

房屋建筑面积109.79平方米,

土地面积:44.4平方米,

房屋用途:住宅,

土地性质:批准拨用宅基地/自建房

总层数: 2 层。

登记日期:2017年8月1日

权利限制:被佛山南海区人民法院查封。

1、该房产带租约拍卖,故不清场交付,租赁期限2019年12月1日至2034年11月30日,上述租期内产生的租金,已由被执行人收取,详见房屋租赁合同。在上述租赁期限届满前,除出现法定或租约约定的情形外,买受人不得提起物权保护诉讼请求腾退;

2、上述房屋对应土地的权利性质为批准拨用宅基地,土地用途为农村宅基地,其转移流转受到相应政策的限制

3.买受人资格:以农村宅基地地上房屋的司法拍卖途径取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移流转受让方须为农村宅基地所在的村(居)范围内具有农村宅基地分配资格的农村村民;

4、佛山市南海区已经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如上述建筑物已经改建、加建或扩建等,建筑物现状与房产证证载不一致的,在无法提供合法规划报建验收材料的情况下,无法办理过户登记,由此产生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姑且不论这个租赁合同的真假,但是从法院的特别提醒上看到,法院的态度是将责任推给了买家,不负责交付!这对买家是极为不利的。

而且宅基地的购买资格,必须是所在农村的村民。这就是说这栋小自建房,在村里还这么受欢迎,还有四个同村的村民在哄抢?这是非常少见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而且大家注意到没有:这房子土地面积44.4平方,房产证的面积上标注的2层,而从法院拍摄的视频看,这栋小房子,楼顶上第三层也用混凝土搭建了楼顶,但是四周围墙没有围起来,不知道这是否会影响到过户。法院特别提醒第四点那里,特别说道,房屋改建加建扩建,无法提供合规的验收材料,将无法过户!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这法院将购买这宅基地房子的所需要承担的风险都列出来了,并且规定由买受人承担,既然存在了如此多风险,为何还会有遭遇到四人的疯抢呢?

这栋自建房66万成交,有价值的主要是这44.4平方米的土地,这建筑物已经非常老旧,特别是从视频上看,二楼上楼已经霉变掉灰砂严重,都没有铺贴瓷砖等,这宅基地的土地价格已经要大约1.3万元左右每平方米的,这个价格,甚至高于佛山很多住宅国有出让的土地价格,值得花这么高价去抢夺这带有租约纠纷的宅基地住宅吗? 反正我认识是不觉得的。

我严重怀疑这参与竞拍的人中,有原房主的托,在哄抬价格,最后毁拍,没收的保证金,又可以作为原房主偿还别人的的债务,配合着15年的租约,迫使这房子不会流入到外人手里..... 要不,我真的看不出这自建房哪里值得几个人拼命高价哄抢。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欢迎各位在评论区里发表自己的看法,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