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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征地拆迁问题中,无证房屋的存在成为了一个不可忽视的现象。这些房屋或许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或许因为某些特殊原因而未办理相关证件,当这些房屋面临拆迁时,许多房屋所有者都陷入了困惑和焦虑之中。他们担心,由于房屋没有相关的证件,是否就无法获得应有的拆迁补偿?

尽管法律实践中存在一些将无证房屋当作违建拆除的情况,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无证房屋都应被强拆或无法获得补偿。法律对于房屋拆迁补偿的规定,是以房屋权利人为实施对象的。由于历史、风俗等原因,我国存在大量未办理房产证或超面积建房的情况。虽然无证建筑并不等同于违章建筑,但在拆迁过程中,其是否能获得补偿却是一个复杂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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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无证房屋常常会被简单地认定为违章建筑,这是拆迁方为了降低补偿成本、加快拆迁进程而惯用的手段。然而,这种一刀切的做法忽视了无证房屋背后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严重损害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无证并非违章的必然结果。房屋是否违章,应根据其建设是否符合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即使房屋在建设过程中存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也不应直接认定为违章建筑。

因为导致房屋无证的原因多种多样,包括历史遗留问题、管理不严谨等客观因素,以及个人对法律法规不了解等主观因素。因此,对于无证房屋,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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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即使房屋被认定为违章建筑,也应根据行政法中的“比例原则”给予合理补偿。比例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时,应当考虑行政目标的实现与行政相对人权益的保障之间的平衡。在拆迁补偿中,即使房屋被认定为违章建筑,也应根据房屋的实际价值、被拆迁人的实际损失等因素进行合理补偿,而不能简单地以无证为由拒绝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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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最高院在相关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对于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尤其是城中村或旧城区内的房屋,由于历史原因存在大量未依法办理产权登记或审批许可手续的建筑。对于这些建筑,相关部门应当组织人员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并在行政诉讼中承担相关举证责任。这一规定强调了对于无证房屋的认定和处理应当依法进行,不能仅凭主观臆断或片面之词。

最后,根据《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是否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证件是判断其是否合法的重要依据。但需要注意的是,《城乡规划法》是在特定历史背景下制定的,对于在该法出台之前建设的房屋,不能简单地以未取得相关证件为由认定为违章建筑。因此,在实践中,对于无证房屋的认定和处理应当结合法律法规的适用范围和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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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北京华资律师事务所周艳玲律师提醒您,无证房屋并不等同于违章建筑。在拆迁过程中,相关部门应依法对无证房屋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充分考虑房屋的实际情况和背景因素,给予被拆迁人合理、公平的补偿。同时,被拆迁人也应增强法律意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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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领域

行政法律业务(市场监管领域)、征地拆迁

业领域

曾在朝阳区市场局从事行政法市场监管领域工作3年,在市场监管领域有丰富经验。审核市场局做出的行政处罚,每年处理多达200余起行政处罚案卷,熟知食品安全法、广告法、产品质量法等市场监管法规的适用。

对市场局收到的12345及其他投诉举报相关业务做针对性意见,降低政府部门的复议诉讼风险,进一步完善行政机关部门的履职。

每年负责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怀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案卷评查业务。

每年组织多次行政法相关培训。在新旧行政处罚法衔接,市场监督管理文书书写,疑难复杂案卷调查等方面作为培训讲师为朝阳区,怀柔区市场局干部人员进行培训。

在食药局、工商局都曾任职担任法务工作,后与合并后市场局做密切合作,形成模块化,体系化的市场监管问题处理体系。

▌工作经历

2020年先在法院及律所工作,曾主要做律所的新媒体运营方向,创建律所专有网站及账户,做知识产权内容科普,运营粉丝至千人。后于2020年入职中盛律师事务所,至2023年担任市场局的法律顾问,处理市场局的投诉举报业务,审核市场局做出的行政处罚,定期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业务培训讲师,降低政府机关复议诉讼败诉风险。现执业于北京华资律师事务所,主做征地拆迁领域。

▌代表性案例

北京华夏良子某健身中心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行政处罚案

蓝蛙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某分公司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经营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的行政处罚案

北京著文翻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政处罚案

北京物美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某分店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行政处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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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旨在法规之一般性分析研究或信息分享,不构成对具体法律的分析研究和判断的任何成果,亦不作为对读者提供的任何建议或提供建议的任何基础。作者在此明确声明不对任何依据本文采取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