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灯楼会不会拆?不会,难道就没有办法拆掉它了?有!
提灯定损所涉的楼房究竟会不会拆,朋友也跟我赌上了。
他的理由是这事太恶劣,地方需要挽回点面子,必须以儆效尤。
这话有没有道理呢?
首先,政府需要依法行政。依据查处结果,提灯楼确属于违建,依法拆违建部分确属依法行事。
但是还有一句话,这事牵扯太大,又不是他一家违建,行政执法必须遵循公正性和一致性原则。
诚然,提灯人的恶性的确把整个上饶推上了风口浪尖,以至于上下都恨,但执法不会因为他遭恨而采取选择性手段。
行政权力的行使应当平等对待所有当事人,这个原则不可破,否则失去了法律的公平原则,因人而异只能破坏法制环境,这个后果的影响和责任太大了。
退一步说,如果提灯楼因被众多人举报,使得相关部门承受了很大的压力而不计后果的拆了。
那么反回来,提灯人也可以持续举报其他楼都属于违建。那么提灯人踢出来的球他们如何接?是全部查处还是不查处?
所以,如果要拆,那么同一区域内的其他违建必然要得到同样的结果。
但这不具有现实性。
社会性群体事件的后果是难以预料的,在没有相关的预案之前,没有人敢采取行动。
违建查处工作往往受到社会的密切关注,特别是像提灯定损事件暴露出来的这个群体性样本。
所以越是这样的事政府越会小心应付,在考虑法律依据的同时,更顾及的是后果和舆情。因而执法行为的透明性、公开化要求会更高,所以会更加慎之又慎,以避免引发无法收拾的社会矛盾。
其实,一句话,大事看全局,中事看影响。
如果全部一致性拆掉,带来的影响有正面的有负面的。但总体而言,负面效应会更大。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违建不是一天建成的,也不是偷偷摸摸就能建好的。
过去因为行政缺失造成的后果和错误,不能用一拆了之来简单化处理。
违建都是村里人用一辈子的积蓄建成的,让他们每个人都为此一个人为错误买单,而且几乎是用一辈子,这并不公平。
这其实是用错误纠正错误,但纠偏了。
因为这事涉及的范围太大了,影响太广了,所以,即便要处理,也必须要制定整体整治方案,采用分阶段、分类别的方式处理,而绝不会孤立地对待单一案例。
不对其他同样违规的建筑物采取行动,不符合常规的执法逻辑。
所以,没有可操作性。
但是,有一条可以做到。
那就是提灯楼经勘查,确认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譬如地基承载有大问题,整体质量完全是豆腐渣工程等,这些严重的安全隐患,已经严重威胁公共安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了,因而,政府可能会优先采取行动对其紧急拆除。
这么做的理由是,消除即时风险。
但是,后期也不能因此规避对其他违建的监管和处理。
所以,提灯定损事件虽然恶劣,但并不是地方单独执法的理由。在单独执法没有充足的客观条件时,也就只能等待一级一级的研究和讨论,等待搞出一个亡羊补牢的方案再说,但前提是要被大众接受。
所以,你觉得能拆吗?我觉得我赢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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