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已婚女子约情人在家中约会,却没料到丈夫早就发现了他们的事情,叫来了3名亲友堵门,丈夫扇了她几个耳光,女子便趁众人不注意,从三楼跳下去,摔成10级伤残,事后女子便把丈夫和三名亲友都起诉了,要求赔偿39万余元,法院这样判了。

(来源: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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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成云吃过饭,就跟妻子说:“今天晚上我有事,不能回来睡觉,你就不用做我的饭了,晚上早点休息。”说完之后,简单收拾了几件衣服就出门了。

雷佳丽一看丈夫出门,想到丈夫今天晚上不回家,她心中一阵窃喜,马上联系自己的情人,告诉他,晚上可以来她家。

原来雷佳丽和金成云的感情早就出现了问题,两人不断争吵的那段时间,雷佳丽在外面认识了一个让她心动的男子。

由于金成云不但和她吵架,还像个木头一样,不懂哄她,惹到她在家天天不开心。

可她认识的这名男子,就不一样了,不但人长得阳光帅气,为人还风趣幽默。

自从认识了刘小俊,家庭带给她的不愉快,通通不见了,感受到别的异性带给她的快乐,雷佳丽便不顾丈夫,不顾家庭,有空就和刘小俊约会在一起。

殊不知,金成云早就注意到了妻子的变化,甚至已经了解了她的一举一动,但一直没有证据,所以才没有找她问个明白。

而他今天晚上不回来,还特意告诉雷佳丽,其实就是他布下的一个局。

果然雷佳丽和刘小俊胆子够大,跳了进来。

到了晚上,金成云看着三楼,他租的房子,窗户的灯灭掉,他就知道时间已经成熟了。

他马上打电话叫来了3个亲朋好友,这一次,他一定要给妻子和她的情人一个教训,也要拿到证据。

把三个亲友叫来之后,金成云把他们带到了自己家门口,门果然被反锁了。

金成云火冒三丈,就猛敲门,可房门紧紧关着,妻子和情人在里面就是不开门。

金成云看到妻子不愿意开门,他便找了一块砖头,对着自己家的窗户,就把玻璃砸碎,跳进屋内。

他进到自己家,就赶紧开门,让三个亲友进来,这时房门打开了。

只见妻子和刘小俊衣衫不整,金成云瞬间情绪激动了,他上去就扇了雷佳丽几个耳光。

而其他两个亲友,看到刘小俊想趁机而跑,就把他逼进了卫生间,让他不敢跑出来。

而金成云打了雷佳丽之后,怒气未消,还想跟她吵架,看到她沉默下来,他还想上去打她。

但是另一个亲友把金成云拦了下来。

事已至此,打是解决不了问题的,亲友本来想劝金成云报警。

谁知就在这个时候,雷佳丽因为自己的丑事被大家看到了,一下子想不开,也无法面对大家,她便跑到阳台,从三楼跳了下去。

这可吓坏了众人,大家纷纷到楼下去看雷佳丽的情况,但她受伤非常严重。

金成云一边报了警,一边送雷佳丽去医院。

经历了这件事情,雷佳丽不但在医院住了一个多月,还花了20多万,身体也造成了10级伤残。

金成云因为打了雷佳丽,被认定为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另外两个亲友控制了刘小俊,他们的行为认定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他们分别被处10日的行政拘留和罚款500元。

对此,雷佳丽出来之后不服,认为金成云的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并且还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但是都没有给予立案。

雷佳丽一气之下便将金成云和其他三个亲友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自己的损失39万余元。

1、雷佳丽认为,如果金成云没有带三个亲友来堵门,没有破窗而入打她,没有威胁刘小俊,那么她是不会跳楼的,因此这件事情是金成云和其他三个亲友的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雷佳丽表示,自己之所以当时失去理智跳楼,都是他们给逼的,所以他们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二、一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金成云带着亲友来闯进雷佳丽的房间,并且双方都发生冲突,导致雷佳丽心理受到创伤而跳楼,因此四个人都是有一定过错的,而雷佳丽也能预知从3楼跳下的严重后果,因此她也是有过错的。

法院判决,金成云需承担25%的责任,赔偿7.8万,其他三位亲友承担5%的责任,赔偿1.9万。

但是这四个人都不服,提起了上诉。

第三、二审中,金成云认为,雷佳丽所住的房间就是他出的房租,他带亲友回家是正常的,在进不了门的情况下破窗而入,不需承担责任。

他之所以打雷佳丽,是因为雷佳丽背叛他,他是情急之下才打的,是人之常情。

而另外两名亲友对刘小俊没有造成任何身体上的损害。

雷佳丽之所以跳楼是因为自己羞愧难当,与别人无关,所以他们没有过错。

但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在这件事情当中,金成云和三位亲友的行为,存在一定的过错。

因此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了四个人的上诉,维持了原判。(以上人物均为化名)

对此,你有何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