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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模式,高安法院新华法庭开展“巡回法庭”审判活动,将法庭搬进建陶基地工业园区,通过联合建陶基地驻地调解中心力量,成功调解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基本案情

原告罗某系被告公司员工,从事窑炉工工作。原告在工作期间不慎受伤,所受伤害经认定为工伤,并经鉴定为九级伤残,此后因双方始终未能就工伤保险待遇问题达成一致,原告罗某提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作出后,罗某不服仲裁裁决,诉至本院。

审理过程

法官考虑到案件所涉企业为建陶基地园区企业,故联系建陶基地驻地调解中心,将巡回法庭开进园区,并采用“背靠背”方式,将案涉双方当事人约至建陶基地驻地调解中心,分别与双方当事人代表进行协调并释明相关法律问题。经调解员的帮助,双方最终就工伤保险待遇款项达成一致并签约,该案纠纷最终得以圆满化解。

下一步,新华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巡回法庭在社会治理中的纽带作用和贴近群众的优势,坚持能动司法,以“如我在诉”的情怀将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于未发、止于未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