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胶州市消防救援大队近期对青岛智诚风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胶州分公司违反消防法相关规定的行为依法作出罚款1.02万元的行政处罚。处罚信息摘要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青岛智诚风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胶州分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1334077964Q
法定代表人:
焦*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胶消行罚决字〔2024〕第007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较轻违法
违法事实:
青岛智诚风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胶州分公司管理的新城市花园小区28号楼1单元15层北侧、28号楼2单元1层北侧、28号楼2单元5层北侧共3处疏散指示标志未通电,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28号楼1单元15层、16层安全出口放置杂物,堵塞安全出口。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合并执行罚款人民币壹万零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1.02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4-15
处罚有效期:
2024-04-15
公示截止期:
2027-04-15
处罚机关:
胶州市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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