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

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法院依照申请执行人的执行悬赏申请

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4)苏0581执567号

申请执行人杜晓泉与被执行人姜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杜晓泉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姜伟,男,汉族,1967年6月23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210104196706230316,户籍地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大东路98号3-3-2,现住江苏省常熟市莫城街道商城新村三区11号。

涉案执行标的:195245.00元。

悬赏期限:一年,自二〇二四年五月六日起至二〇二五年五月五日止。

(一)凡向法院提供该被申请人或其车辆等财产下落并被法院依法有效控制的,对举报人予以奖励人民币2000元。

(二)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已发现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将给予本案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0%款项奖励。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子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电话:18112788600

举报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

二〇二四年五月六日

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4)苏0581执4088号

申请执行人李凤英与被执行人姚广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李凤英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姚广立,男,1994年10月25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常熟市海虞镇七峰村(1)前安乐50号,居民身份证号码320581199410254312。

涉案执行标的:131400元。

悬赏期限:一年,自二〇二四年五月七日起至二〇二五年五月六日止。

(一)凡向法院提供该被申请人或其车辆等财产下落并被法院依法有效控制的,对举报人予以奖励人民币2000元。

(二)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已发现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将给予本案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5%款项奖励。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子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电话:18112788600

举报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

二〇二四年五月七日

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1)苏0581执恢737号

本院在执行沈惠良与张林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张林通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沈惠良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张林通,男,1977年4月1日出生,汉族,居民身份证号码342623197704015913,户籍地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牛埠镇裴咀行政村裴祠自然村055号,现住江苏省常熟市琴川街道新沈路1号鲲湖天境花园16幢1502室。

涉案执行标的:678805.00元及利息等。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4年5月8日起至2025年5月7日止。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已发现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经本院查证属实,使得案件得以执行并执行到位的,将给予本案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0%款项奖励。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电话:18112788600

举报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

二O二四年五月八日

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3)苏0581执7091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全兴与被执行人胡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王全兴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胡伟,男,1979年6月28日生,汉族,居民身份证号码320520197906280416,住常熟市琴川街道颜港新村四区24幢101室。

涉案执行标的:50164元及相应利息。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4年5月10日起至2025年5月9日止。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的有效财产线索(本院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经本院查证属实,使得案件得以执行并执行到位的,将给予执行到位金额10%款项奖励。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电话:18112788600

举报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

二O二四年五月十日

来源:常熟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