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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都区

实验初级中学2024年

招生工作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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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范围及招生对象

1、招生范围:解放路以北,西护城河以东,烈山大道以西,青年路以南(铁树社区除外);解放路以北,烈山大道以东,花溪河以南,原铁路以西。

2、招生对象:

(1)曾都区户籍子女。类型①:父母(监护人)和入学子女拥有且已入住的合法房产(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办公用房、阁楼、地下室、车库等非住宅房不能作为入学依据,下同)所在地(多套房的以常住房为实际居住地)在实验初级中学招生范围内的;类型②:父母(监护人)和入学子女在曾都区范围内无房产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且已入住的合法房产在实验初级中学招生范围内的。

(2)非曾都区户籍子女。类型③:父母(监护人)和入学子女在曾都区范围内拥有且已入住的合法房产所在地(多套房的以常住房为实际居住地)在实验初级中学招生范围内的;类型④:随迁人员子女入学。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其父母(监护人)须持有城区一年以上养老保险或工资流水证明,外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父母(监护人)须有一年以上营业执照且在正常营业,租住在实验初级中学招生范围内并且在曾都区无其他住房。(符合条件的随迁人员子女一般应在租住地入学,租住地范围内学校没有空余学位的,由区教育局统一调节安排入学)

二、登记时间

7月1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

7月2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为集中登记时间。

三、登记流程

1、按照本次通告的要求收集好相关证件与材料;

2、进校时在门卫室领取《曾都区实验初级中学新生摸底调查登记表》,每生仅限一张;

3、填写登记表,表格填写要完整详细,家庭常住住址与户口薄地址要填写街道、小区名称、楼幢、单元和门牌号(不能填写青年路76号这样的地址),学生父母身份证号与联系电话要填完整;

4、类型①、类型②、类型③的学生请到1号窗口提交登记表和相关证件材料;类型④的学生请到2号窗口提交登记表和相关证件材料。

需提交的相关证件与材料:

类型①与类型③:父母(监护人)和入学子女在片区范围内有合法且入住的房产。需提供的材料:学生与父母户口本原件、学生出生医学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学生与父母三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生父母结婚证原件、学生或父母的不动产证原件与复印件、此房产的入住证明(近一年水费、电费缴纳回执/发票/明细)、此房产的位置定位图片一张(A4纸黑白打印)、学生与监护人在此房产的生活照片一张(A4纸黑白打印)。

类型②:父母(监护人)和入学子女在曾都区范围内无房产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且已入住的合法房产在片区范围内。需提供的材料:学生与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本原件(含户主、学生及其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人所在页)、学生出生医学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学生与父母三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生父母结婚证原件、学生监护人为独生子女的相关证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不动产证原件、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血缘关系证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位置定位图片一张(A4纸黑白打印)、学生与监护人在此房产的生活照片一张(A4纸黑白打印)。

类型④:随迁人员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供的材料:学生与父母户口本原件(户籍在曾都区外)、学生出生医学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学生与父母三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生父母结婚证原件、学生父母两人最近一年的城区养老保险票据原件和复印件(或最近一年的工资流水)、片区内租住证明(具体内容包括房东身份证复印件、房东房产证复印件、近两年租房合同原件、最近两年的房屋租金转账凭证、两年以上水或电费缴纳回执/发票)、所租住房屋的位置定位图片一张(A4纸黑白打印)、学生与监护人在此房产的生活照片一张(A4纸黑白打印)。

外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供的材料:学生与父母户口本原件(户籍在曾都区外)、学生出生医学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学生与父母三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生父母结婚证原件、学生父母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经营场所(拍摄经营场所大门)图片一张、学生父母正在经营的图片1-2张、片区内租住证明(具体内容包括房东身份证复印件、房东房产证复印件、近两年租房合同原件、最近两年的房屋租金转账凭证、两年以上水或电费缴纳回执/发票)、所租住房屋的位置定位图片一张(A4纸黑白打印)、学生与监护人在此房产的生活照片一张(A4纸黑白打印)。

另:学生父母离异的,请提供离婚证原件、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原件。

特别说明:

1、本次所提供证件与材料(证明)必须真实,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并报警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2、根据《曾都区教育局关于在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学位锁定”办法的通告》,类型①、类型②、类型③中合法房屋产权的变更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10日,在此时间之后购买的片区内住房,经核实,该房产学位已经被占用的,不作为今年新生登记的依据。

四、有关说明和要求

1、学校严格按照划片招生的规定招生,不接受范围外的学生及家长的报名。

2、审核证件。学校组织招生专班,于7月15日—7月21日,对报名的范围内学生的相关证件进行集中审核,核实证件真伪。届时,学校组织专班通过实地走访、入户调查等形式对报名登记对象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

3、退还证件。7月2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家长凭收据到学校领取证件。

4、招生公示。经调查核实后,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名单于7月22日至7月28日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局备案。

5、发放录取通知书。8月23日,审核通过的范围内学生或家长(监护人)到学校领取《曾都区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并在《通知书》存根上签名,学校保留存根。

补充说明:上次摸底登记以房产登记的,此次不需要再次登记;只以户籍登记且不是三代同堂的,请在11日下午凭收据领回相关证件。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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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整理:钱伟 来源:腾飞的曾都区实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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