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南京博物院的档案室里存在一份文物清点记录与实际数量不相符的情况。最后一页用红笔批注着“陈超经手”,墨迹晕染得如同血点一般。当年进行编目的老管理员私下里表示,明明少了一个乾隆粉彩碗,但是结案报告却写成是“自然损耗”。在陈超被枪决之后,这样的数字游戏就成为了一个永远的谜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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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超的案件存在着一些令人觉得有疑问的地方。其定罪的速度非常之快,从向文物局报案到执行枪决,总共用时还不到九十天。按照常理来说,涉及文物的案件,仅仅是鉴定真伪就需要花费个把月的时间,但是当年连专家论证会都没有召开,直接就按照监守自盗的情况来结案了。我查阅过当时的会议纪要,在与会者签名的栏目那里空着三格,就好像证据链是故意留下空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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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老员工回忆,在陈超被带走之前,他还在修复室粘汉代陶俑。他突然对徒弟说金缮手艺最害怕急火,这句话之后被解读成隐喻反抗。但是更多的人认为,那不过是匠人对于工艺的执着而已。毕竟他花费了半个月的时间才补好陶俑的断指,如果真的是想要偷东西哪里用得着花费这么多的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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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案报告中存在时间方面的漏洞。盗卖文物发生的时候,陈超刚刚做完阑尾手术。病假条上写明禁止他进行负重活动。但是审讯笔录里却称他在深夜扛着麻袋翻墙。这样的情节如同谍战剧中的情节一般,放置在刚刚动完手术连走路都冒虚汗的病人身上是非常荒唐的。当年主治医生书写了情况说明,却被档案室归类为无关材料。直到2010年库房搬迁的时候才被重新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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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一看,陈超好像撞见了某些秘密一样。在1983年全国开展文物普查的时候,南京博物院有一批抗战时期埋藏的文物显露了出来。其中有不少字画带有满洲国的收藏印,还有几件青铜器带有山西某个军阀的铭文。要是按照个人盗窃来进行论处的话,这些文物的流转轨迹根本不需要仔细去查看。或许这就是快速结案的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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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八十年代是一个特殊的时期。文物系统的老人们都明白这个情况。在那个时候有很多战乱时期的旧账需要进行清理,并且还不能让海外媒体找到可以利用的把柄。例如上海某博物馆在处理汪伪政权藏品的时候,就以保管员调包的理由迅速结案。这种操作模式和陈超案就好像是按照同一个剧本编排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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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超非常较真。有同事称他曾质疑某件唐三彩的来源,并且坚持要查阅抗战时期的转移记录。在学术方面的这种严谨态度,在和平年代是一种优点,而在敏感的时间点就变成了很严重的事情。更为讽刺的是,当年指控他盗卖的证据里,有一张当铺收据写着洪武釉里红,但是实际库房并没有登记过这件文物。错误到了这样的程度,还能够进入司法程序。

或许可以这样来看,陈超案的实质是时代需要寻找一个替罪羊。当文物系统需要在查清历史和维持体面之间做出选择的时候,小人物的命运往往就成为了平衡的砝码。如同他最后写在遗书上的那一句话:我能够补上碎瓷,却无法补上人心。那张纸片被家属收藏了三十年,每次拿出来都会掉渣,就好像历史自身在不断地风化一样。

目前南博的文物数字化系统能够追踪每一件展品的毫米级移动情况。但是陈超当年所经手的那一批编号,始终在数据库中显示出状态异常的情形。有实习生错误地点了详情页,于是弹窗出现了权限不足的红色警告,如同历史对后人的沉默嘲讽那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