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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众文艺”是近两年文化领域的高频热词之一。什么是新大众文艺?其对公共文化服务带来哪些影响?对此,记者采访了北京大学教授、文化和旅游部北京大学研究基地(公共文化)主任李国新。

李国新认为,新大众文艺之“新”,首先体现在服务群体的拓展上。社会结构的多元分化,催生出新就业群体、银发群体、“Z世代”群体、素人创作群体等多元受众,打破了传统大众文艺的服务边界,让文化服务的范围更具普惠性,实现了对不同年龄、不同职业、不同地域群体的全覆盖。第二,创作主体的转变。人民群众不再是文化服务和产品的被动接受者,而是成为文化创新创造的主体,展现出自我赋权、自我赋能的创作态势。第三,传播手段的革新。新媒体技术的普及重构了文化服务和产品的生产、传播、消费全链条,短视频、沉浸式体验、算法推荐等新形式,让大众文艺的触达效率和影响力提升到全新高度,大山里的原生态山歌、农民的书画作品都能通过互联网获得全国受众的喜爱。

新大众文艺的底层逻辑,与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高度契合,也为公共文化服务的发展提供了新方向。

当前,我国公共文化领域已经涌现出符合新大众文艺发展规律的创新实践,如,江苏张家港美术馆推出“社区美术馆”项目,为社区居民开展绘画创作、旧物改造等活动提供专业师资指导与展示空间支持,助力普通市民的作品登上专业展览平台;各地文化馆推出的市民夜校、乡村艺校涵盖插花、戏曲、音乐、舞蹈等数十类课程,其背后是群众文化需求的充分表达;“村晚”“村舞”“村歌”等基层文化活动与互联网传播相结合,既丰富了乡村文化生活,也培育了大批本土文化人才。

在李国新看来,这些实践的背后,是公共文化机构角色的根本性转变:从传统的“文化供给者”,转向新大众文艺的孵化基地、汇聚平台与展示窗口。

此外,李国新认为,新大众文艺为公共文化机构带来的一大启发,在于推动了效果评估方式的转变。目前,不少地方已着手探索优化公共文化人才评价体系——文化馆业务干部的核心考核指标,不再聚焦于个人创作的获奖情况,而是转向指导群众创作的成果质量。“当好群众的文艺教练”,正逐渐成为公共文化从业者的新共识。

作为一种快速发展的新型文化形态,新大众文艺在蓬勃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现实挑战。由于参与群体广泛、创作门槛降低,部分内容存在流量至上、内涵匮乏等不良倾向,亟须价值引领。公共文化机构和平台既要充分保护群众的创作热情,避免用专业标准过度约束大众创作的活力,也要通过培训引导、示范推广、内容审核等方式,引导新大众文艺向弘扬正能量、彰显真善美的方向发展,切实激发全民族昂扬奋发的精神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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