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司机李某莹本想贪个小便宜,通过网上信息想花低价钱买个便宜车,不料确吃了大亏,车没了,人也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2018年11月17日,临漳县交警大队邺城公路巡警中队中队长吕慧攀带领执勤民警刘晶路、王建波、王闯、刘东岳在县城人民路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15时许,一辆车牌号为冀DBB330的棕色面包车行驶到检查点前方200米处时突然停车,准备掉头逃避民警的检查,民警发现后立即上前对该车进行拦截,执勤民警在让车辆靠边停车后随即让驾驶人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驾驶人李某莹,女,32岁,魏县人,持有的是C1驾驶证,该驾驶人告诉民警车是借别人的,行驶证不知道在哪里!这时民警发现车辆前挡风玻璃上没有粘贴年检标识和保险标识,民警随用警务通进一步核查车辆信息,输入车牌号冀DBB330后,显示无信息,执勤民警确认车牌为假牌!

民警在对驾驶人询问时,该驾驶人神情慌张,支支吾吾刻意躲避民警的询问,民警又对车辆进行了仔细检查,经过检查,发现车辆的条形识别码以及车身大架号都被抹掉,该车可能涉嫌盗抢,民警立即对驾驶人进行了控制,并带回大队进一步核查信息。回到大队后,任凭民警怎么询问,该女驾驶人都不说话,经过近一个小时的询问,民警在告知驾驶人可能涉嫌刑事犯罪,要付出坐牢的代价后,驾驶人才向民警承认车是买的盗抢车并道出实情:车辆挂的是假牌,原车牌冀TE2R63在家里放着,车是一个月前通过网上信息在高速口买的,当时也知道车有问题,就为了图便宜!

民警随即让驾驶人通知家人把原车牌送过来,并对冀TE2R63进行核查,电脑显示该车被衡水市公安局列为被盗抢车,民警又通过电话联系衡水市公安局确认无误。经过两个多小时的等待,李某莹家人将原车牌冀TE2R63送来,最后,民警将李某莹以及车辆移交至衡水市公安局进一步处理!(孟艳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