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斗门”落锤 力帆乘用车被判向盼达租车赔偿7.83亿元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洋 刘晓梦)“拉锯”近两年,力帆乘用车与盼达租车的“内斗门”迎来完结篇。5月12日,力帆股份发布《关于公司涉及仲裁事项裁决结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显示,子公司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乘用车”)于近日收到重庆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书。

公告显示,根据重庆仲裁委员会作出的终局裁决结果,力帆乘用车将向重庆盼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盼达租车”)赔偿资产损失、营收损失等共计约7.83亿元,并承担本案仲裁费约326.64万元。

据了解,力帆乘用车与盼达租车同属力帆股份子公司。2015年6月,盼达租车与力帆乘用车签订关于《采购新能源汽车的框架协议》。2015-2018年,双方及其指定公司相继签订22份《购销合同》,盼达租车向力帆乘用车购买新能源汽车近1万辆。盼达租车方面表示,所购车辆在运营过程中出现电池严重衰减、设计缺陷等严重质量问题,导致大部分车辆出现故障需长期维修、甚至无法运营问题,给盼达租车造成严重损失。

2018年9月26日,双方针对盼达租车的损失赔偿签订《关于采购新能源汽车的补充协议》,约定标的车辆出现质量问题需维修造成停运的,每停运一天,力帆乘用车应按110元/车赔偿营收损失等多项赔偿措施。2018-2019年,双方在往来函件中确认,力帆乘用车应赔偿盼达租车资产损失、营收损失、交强险损失及租赁停车场租金,损失总计达7.98亿元。不过,力帆股份方面称,盼达租车已多次向力帆乘用车催收,但并未得到赔偿,因此向重庆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并被受理。

公告显示,裁决书裁决力帆乘用车需向盼达租车支付资产损失赔偿金约6.14亿元;营收损失赔偿金约1.61亿元;交强险损失赔偿金约676.52万元;租赁停车场的租金损失赔偿金约198.91万元。同时,赔偿金需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盼达租车与力帆乘用车同为力帆子公司,但力帆乘用车为力帆股份全资子公司,而力帆控股仅持有盼达租车26%的股份,对于持续亏损的力帆股份来说,近8亿元的额赔无疑雪上加霜。力帆股份方面表示,仲裁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将产生负面影响。

财报显示,2019年力帆股份营收约74.5亿元,同比下滑32.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46.8亿元,同比下滑高达1950%。同时,2019年力帆传统乘用车销量为2.2万辆,同比下滑75.5%;新能源汽车销量为3091辆,同比下滑69.5%。今年一季度,力帆累计传统乘用车累计销量为326辆,同比下滑97.85%。

汽车行业专家颜景辉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近年来力帆在主业上滞后于其他车企,缺乏竞争力车型,在新能源汽车领域也未抢占份额,本次高额赔偿更加重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