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杨柳镇一村支书用洒水车驱赶商贩一事引发公众关注。

12月26日,杨柳镇联合调查组通报调查结果:决定依规依纪给予杨柳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孔某某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责令其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

通报全文如下:

近日,网传济宁泗水一村发生用洒水车驱赶商贩事件。发现相关與情后,杨柳镇纪委高度重视,立即会同有关方面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

经核查,杨柳镇杨柳村新集市近期建成投入使用,但部分商贩因担心客流影响,不愿搬迁进入新址,仍在旧址摆摊经营。

12月23日上午10点30分左右,杨柳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孔某某,对集市旧址路边商贩进行引导劝离,在劝离过程中孔某某用正在附近作业的洒水车向摊位喷水,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调查组认为,这一做法简单粗暴,反映出孔某某群众观念淡薄,决定依规依纪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责令其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杨柳镇将深刻吸取教训,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进一步加强村干部作风建设,严格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