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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量大,醉不了,夜深了,没人查……

人醒了,酒就醒了……

喝得不多,距离也短,没事的 ……

早就分解了 ……

喝了一点,休息一下,酒醒自然没事

节日期间,亲友聚会增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风险将随之增加,为了你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应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自觉守法出行!

近日,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余家公巡大队民警在辖区X063县道9公里800米设置检查点,对过往车辆进行路检路查。

19时09分许,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朝检查点驶来,民警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有酒驾嫌疑。于是,民警立即对其进行酒精呼气值检测,检测结果为2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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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该车驾驶人姓周。据周某某陈述,当天他到亲戚家帮忙插秧,随后在亲戚家吃晚饭时喝了一点酒。晚饭后周某某准备回家,虽然他也知道酒后不应该驾车,但是想着自己喝得不多,不影响开车,而且天色将暗,应该也没有交巡警驾车了,于是就抱着侥幸心理驾驶车辆出发了,没想到上路不到五分钟就被交巡警查获。

经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周某某不仅酒后驾车,他还未获取摩托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没得驾驶证,还酒驾,太危险了!” 民警现场对周某某进行了宣传教育,详细讲解了酒驾及无证驾驶的危害性,并责令周某某立即消除违法停止驾车,让具有相应驾驶资格的朋友前来将车开走。

周某某饮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交巡警依法对其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0元。

交巡警提醒

会开车不等于能开车,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必须取得相应驾驶资格。而酒驾、醉驾更是严重的道路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广大驾驶人请牢记:驾车不是儿戏,不论在何时、何处,都不能心存侥幸,切忌酒后开车,切勿以身试法。

交巡警再次强调:只要喝了酒,就请远离方向盘,不能因为“酒量好”“喝得少”“路不远”而冒险开车。生命无价,酒后禁驾!

来源:万州交巡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