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商丘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持续开展“五大曝光”行动,通过舆论关注、信用惩戒、跟踪问题整改等对交通违法行为人形成警示,督促相关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并进行安全措施整改,以下是典型酒醉驾案例:

2025年12月11日02时许,犯罪嫌疑人曹某某饮酒后驾驶粤TFT1XXX号小型汽车在柘城县上海北路路段行驶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是:171mg/100ml,民警随即将其带至柘城县北关医院抽取静脉血液送至司法鉴定所检验鉴定,曹某某静脉血液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74.1mg/100ml。

2025年12月02日20时许,违法行为人马某饮酒后驾驶豫NE1XXX号小型轿车行驶至柘城县岗王镇济渎池村路段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是:97mg/100ml,民警随即将其带至柘城县北关医院抽取静脉血液送至司法鉴定所检验鉴定,马某静脉血液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01.7mg/100ml。

2025年11月24日,犯罪嫌疑人丁*伟饮酒后驾驶豫NC1***号小型轿车,行驶至永城市太丘镇丁庄村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随将其带至永城市西城区中心医院采取血样。后经安徽公信司法鉴定所鉴定,丁*伟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234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

2025年11月30日,犯罪嫌疑人高*饮酒后驾驶豫NW9***号小型轿车,行驶至永城市东城区铁北路与桓荣街交叉路口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随将其带至永城市永煤集团总医院采取血样。后经安徽公信司法鉴定所鉴定,高*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177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

2025年11月18日,犯罪嫌疑人姚*源饮酒后驾驶豫N31***号小型轿车,行驶至永城市淮海大道与民生北路交叉口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随将其带至永城市西城区中心医院采取血样。后经安徽公信司法鉴定所鉴定,姚*源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170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

2025年11月16日,犯罪嫌疑人程*展饮酒后驾驶豫NF31***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永城市东城区花园路路段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随将其带至永城市西城区中心医院采取血样。后经安徽公信司法鉴定所鉴定,程*展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161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

2025年11月16日,犯罪嫌疑人刘*鹏饮酒后驾驶浙G3J***号小型轿车,行驶至S201线永城市新桥镇新桥街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随将其带至永城市永煤集团总医院采取血样。后经安徽公信司法鉴定所鉴定,刘*鹏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144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

来源:平安商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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