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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假期高速公路车流量大,群众出行集中。近日,柳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通过科技手段,精准抓拍并曝光了一批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的违法车辆,为假日出行敲响安全警钟——行车路上,切勿贪快!

此次曝光的违法行为,均为“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交管部门特别强调,超速会直接导致驾驶人视野变窄、反应时间缩短,车辆操控性下降,制动距离成倍增加,极易引发刮擦、追尾甚至多车连环相撞的恶性事故,严重危及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现将节前查获的部分典型超速违法信息公布如下,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01

车牌:桂A1514A

小型汽车,在汕昆高速858公里600米至870公里路段超速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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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车牌:桂A499T5

小型汽车,在S31三南高速153公里至165公里路段 超速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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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车牌:粤AFD3992

小型新能源汽车,在厦蓉高速1095公里至1109公里路段超速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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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车牌:粤EER383

小型汽车,在汕昆高速977公里至987公里路段超速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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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车牌:桂A8BW99

小型汽车,在S31三南高速对应反向路段超速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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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车牌:湘N5U166

小型汽车,在S31三南高速其他路段 超速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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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上述车辆驾驶人已被依法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

广西公安交管部门在节前集中曝光,旨在向所有计划假日出行的驾驶人发出明确警示:安全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威严不容挑战! 为全力保障元旦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广西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托区间测速、移动测速、视频监控等科技手段,结合强化路面巡逻,对高速公路超速、违法占用应急车道、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重点违法行为进行全覆盖、零容忍的查处与实时抓拍,并对典型案例持续曝光。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请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将安全置于首位,守法驾驶,文明出行。让我们共同营造一个平安、顺畅、和谐的元旦假期道路交通环境。

2026

祝大家新年快乐,一路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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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麻新宇

内容来源:柳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