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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瑞典办理继承,核心遵循瑞典《继承法案》及欧盟《继承条例》(650/2012)相关规定,瑞典税务局是继承事务的核心主管机构。

一、核心法律依据与适用规则

根据瑞典司法部及欧盟相关法规,继承法律适用需遵循“属地+属人”双重原则,具体条款如下:

1、法定继承适用规则:若被继承人死亡时的经常居住地为瑞典,其全部遗产(含动产、不动产)适用瑞典《继承法案》;若被继承人为中国公民且经常居住地为中国,但其在瑞典拥有不动产,该不动产继承仍适用瑞典法律。2023年1月1日生效的瑞典继承法修订案(2020年议会通过)进一步明确,子女的法定继承份额不得被遗嘱完全剥夺,遗嘱仅可自由处分遗产的50%。

2、遗嘱效力认定:外国公民在瑞典设立的遗嘱,需符合瑞典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书面形式、遗嘱人亲笔签名、两名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签名),或符合遗嘱设立地法律、遗嘱人国籍国法律,方可被瑞典认可。中国公民在国内设立的遗嘱,需经公证认证后提交瑞典税务局审核,审核重点包括遗嘱形式合法性及内容是否违反瑞典强制性规定(如子女法定份额)。

3、继承人范围与顺序:瑞典《继承法案》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为:第一顺位为子女(含亲生、收养,前婚子女与共同子女享有平等继承权,前婚子女可即时继承,共同子女延迟继承);第二顺位为父母;第三顺位为兄弟姐妹及更远亲属(如表亲);无上述继承人时,遗产归瑞典国家所有。同居伴侣无自动继承权,仅可通过遗嘱指定继承。

二、前期准备:跨国文件公证认证

中国公民作为继承人,需先完成境内文件的公证认证,确保符合瑞典官方的文件有效性要求:

1、必备文件清单(官方要求原件+认证件)

继承人身份证明:中国护照原件及复印件,需经瑞典驻中国使领馆认证(2023年中国加入《海牙认证公约》后,可办理海牙认证替代领事认证,流程更简便)。

亲属关系证明:由中国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公证处出具,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如父母-子女、配偶等),需经公证+海牙认证/领事认证,外文文件需附瑞典官方认可的翻译机构出具的瑞典语/英语译本。

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若被继承人死于中国,需提供医院或户籍注销地出具的死亡证明,经公证认证;若死于瑞典,由瑞典医院或医生出具的死亡证明可直接使用,无需额外认证。

遗产证明:瑞典境内遗产凭证(如房产登记证明、银行存款证明、股权证明等),可委托瑞典律师向当地机构调取;中国境内遗产凭证需经公证认证(若涉及跨境资产转移)。

遗嘱(如有):原件及公证认证件,需附瑞典语/英语译本,译本需经瑞典翻译协会认证。

2、公证认证流程

1)境内公证:向中国当地公证处申请上述文件的公证,明确公证用途为“瑞典继承”;

2)海牙认证/领事认证:若文件用于瑞典,经中国外交部认证后,办理海牙认证(瑞典为《海牙认证公约》成员国),无需再经瑞典驻华使领馆认证;

3)翻译认证:将公证认证后的中文文件翻译为瑞典语/英语,译本需由瑞典官方认可的翻译人员签字确认,并附翻译人员资质证明。

三、核心办理流程:向瑞典税务局申请遗产处理

瑞典税务局是继承事务的唯一受理机构,负责遗产登记、债务清算、继承份额确认等全流程管理。中国公民可通过线上或线下申请,流程如下:

1、遗产申报与 inventory 提交(法定时限3个月)

被继承人死亡后3个月内,继承人需向瑞典税务局提交遗产清单,清单需包含遗产明细(资产、债务)、继承人信息、亲属关系证明等核心材料。若遗产涉及国际关联(如继承人在中国),需提交“国际遗产清单”,可在Skatteverket官网下载模板(瑞典语版本,建议委托当地律师协助填写)。

注意:逾期未提交遗产清单将面临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能丧失继承权。若因文件认证等跨国流程延误,可提前向税务局申请延期(最长可延3个月)。

2、遗产管理与债务清算

税务局审核遗产清单后,将设立遗产法人,作为独立法律主体处理遗产相关事务(包括清偿债务、资产变现等)。根据瑞典法律,遗产债务由遗产本身承担,继承人无需以个人财产偿还,若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剩余债务自动免除。

若被继承人在瑞典有房产等不动产,需委托瑞典土地登记局认可的代理人办理产权核查,确认房产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并在遗产清单中如实申报。

3、继承份额确认与异议处理

税务局根据瑞典《继承法案》及提交的材料,确认各继承人的法定份额或遗嘱指定份额,并出具《继承份额确认书》。继承人若对确认结果有异议,需在收到确认书后6个月内提起诉讼,逾期将视为认可。

若存在多个继承人(如多名子女),需协商确定遗产分割方案(如实物分割、折价补偿等),并签署《遗产分割协议》,提交税务局备案后生效。

四、继承执行:资产转移与跨境资金汇回

1、瑞典境内资产转移

1)不动产转移:凭税务局出具的《继承份额确认书》、遗产分割协议,向瑞典土地登记局申请产权过户。外国公民需额外提交合法居留证明(如签证)、婚姻状况证明(若为配偶继承,需证明婚姻有效性),过户流程约2-4周;2. 动产转移(存款、股权等):凭《继承份额确认书》向银行、证券公司申请账户过户,银行将核实继承人身份及继承资格,无需额外公证。

2、跨境资产转移(汇回中国)

根据中国《个人财产对外转移售付汇管理暂行办法》及瑞典外汇管理规定,继承资产汇回中国需完成以下步骤:

1、向瑞典税务局申请《遗产完税证明》:瑞典遗产税已于2005年废除,但需缴纳遗产处理费(按遗产价值的0.5%-1%收取,最高不超过5万瑞典克朗),凭缴费凭证获取完税证明;

2、向中国外汇管理局提交申请:需提交书面申请、《继承份额确认书》、完税证明、遗产权利证明、继承人身份证明等材料,申请金额需一次性申报,可分次汇回;

3、银行购汇汇出:凭外汇管理局的批准文件(核准件),到瑞典或中国的外汇指定银行办理购汇,将资金汇回中国境内个人账户,单笔金额超过5万美元需提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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