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彭吉岳

2026年全国两会上,“两高”交出的2025年工作报告里,有几组数字很值得刑辩律师反复琢磨:检察机关全年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66.4万人、提起公诉140.4万人;同时,依法不批捕32.6万人、不起诉34.7万人。法院方面,2025年依法宣告294人无罪,无罪判决率约为万分之二。

把这几组数字放在一起看,最直观的感受其实只有一句话:专业辩护,越早越好。

很多人一提到“无罪”,首先想到的是法院判决无罪。但真正熟悉刑事案件运行逻辑的人都知道,刑事案件的走向,往往并不是在最后的法庭上才决定的。恰恰相反,大量案件的实质性结果,早在侦查、批捕、审查起诉阶段,就已经初步定型了。

而这,正是这几组数字最值得被读懂的地方。

一、一组数字撕碎刑辩误区,无罪从不是法庭的产物

如果只盯着“0.023%”的无罪判决率,很多人会得出一个略显悲观的结论:刑事案件到了法院,几乎不可能判无罪。

从实践看,这个判断并不算夸张。案件一旦进入审判阶段,尤其是一审正式开庭之后,想要获得彻底无罪判决,难度确实极高。无罪判决当然存在,也极其珍贵,但它更像是刑事程序中的最后纠错,而不是刑事案件最主要的出罪通道。真正大规模发生“出罪”或者说“摘帽”的环节,主要还是在法院之前。

32.6万不批捕、34.7万不起诉,对应2025年检察机关32.6%的不批捕率、约20%的不起诉率,这两组数字直接印证:刑事程序从来不是“立案—批捕—起诉—判决有罪”的单行道。相当一部分案件,会在前端被拦下来、分流掉、消化掉。这也意味着,刑辩律师如果把主要精力都押在开庭阶段,往往已经错过了最有可能改变案件走向的窗口期。

二、辩护的黄金时机:越靠前越有机会,案件未固化,辩护空间越广阔

二、辩护的黄金时机:越靠前越有机会,案件未固化,辩护空间越广阔

为什么总说刑事辩护要尽早介入?因为越靠前的阶段,案件越没有完全固化。

侦查阶段,言词证据还在形成,供述还在固定,事实叙事尚未封闭;审查批捕阶段,证据是否达到逮捕条件、社会危险性是否足以羁押,都还存在充分的辩护空间;审查起诉阶段,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是否符合起诉条件,也仍然存在实质审查的可能。

一旦进入审判程序,案卷已经成型,指控已经定稿,程序惯性也会明显增强。这个时候再去争取无罪,当然不是没有可能,但客观上已经进入了最难的阶段。

所以,“专业辩护越早越好”并不是一句行业口号,而是被办案规律反复证明过的经验判断。很多案件真正的转机,不是在法庭辩论最激烈的时候出现,而是在更早的时候,通过一次及时的法律意见、一份有针对性的申请、一轮有效的沟通,把案件引向了另一条路径。

三、强制措施辩护,不是“放人”那么简单,而是案件转机的起点

三、强制措施辩护,不是“放人”那么简单,而是案件转机的起点

很多家属最容易忽视的一点,就是强制措施辩护的重要性。

不少人会觉得,取保候审只是“人先出来了”,不算真正意义上的案件结果。其实,这恰恰是一种低估。因为在很多案件里,强制措施一旦发生变化,整个案件的氛围、节奏和走向,都会随之改变。

一个人继续被羁押,意味着案件在程序上和心理上都处于高度压迫状态;而一旦变更强制措施,当事人的防御能力、律师的沟通效率、家属的配合条件、证据的整理与提交,都会发生明显变化。更重要的是,强制措施的变化往往意味着办案机关对案件的评价已经出现松动:要么证据强度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高,要么社会危险性判断发生了变化,要么案件本身就存在进一步审查的空间。

所以,在刑辩实践中,“人先出来”从来不只是生活层面的缓和,很多时候,它本身就是案件开始转向的信号。

从这个意义上说,强制措施辩护并不只是附属工作,而是刑事辩护中非常核心的一部分。很多案件后续能够不起诉、撤案,甚至作出更轻处理,往往都是从强制措施的变化开始的。

四、认知重构:不起诉、不批捕,就是最珍贵的“实质无罪”

四、认知重构:不起诉、不批捕,就是最珍贵的“实质无罪”

还有一个很值得纠正的观念是:无罪,并不只是法院写在判决书里的那两个字。

很多人把“无罪”理解得过于狭窄,仿佛只有经过完整庭审、最终宣判无罪,才算真无罪。其实,从刑事程序的结果来看,不批捕、不起诉,都是非常实质的“无罪化处理”。

不批捕,意味着国家在羁押这一重大强制措施上,没有认可对嫌疑人继续羁押的充分理由;不起诉,则意味着检察机关最终没有把案件送进法院作有罪裁判。对于当事人而言,这些结果的现实意义并不比一纸无罪判决轻。相反,在很多案件中,不起诉恰恰是最及时、最有效、代价也最小的“出罪”。

当然,不批捕人数和不起诉人数不能简单相加,也不能机械地理解为多少万人“绝对无罪”。但是,这并不影响我们从中看到一个基本事实:刑事程序中的“无罪结果”,远比单纯的无罪判决要丰富得多。

五、读懂数字,找对方向,刑辩的关键是抢占前端

五、读懂数字,找对方向,刑辩的关键是抢占前端

这几组数字还能提醒我们另一件事:刑辩律师的价值,远远不只是开庭时站起来发表辩护意见。

真正高质量的刑事辩护,往往发生在许多法庭之外的时刻:第一次会见时对案件方向的判断;侦查阶段对风险的识别;批捕节点对羁押条件的把握;审查起诉阶段对证据链的拆解。

这些工作,未必显眼,但往往最能决定案件的实际走向。

很多案件到了法庭上,看起来是在“决定命运”,实际上只是把此前已经逐步形成的结论,以审判的方式正式确认出来而已。也正因如此,真正有经验的刑辩律师,通常不会把全部希望都寄托在“最后一战”上,而是会尽可能把工作做在前面,把能够争取的空间尽量争取在前面。

所以,66.4万人、140.4万人、32.6万人、34.7万人、0.023%,这绝不是几组孤立的统计数字。

它们共同揭示的,是当下刑事程序中一个再清楚不过的现实:案件真正有可能被改写的阶段,主要在前端;真正值得重视的辩护工作,也必须尽量前移。

对于刑辩律师而言,读懂这些数字,不是为了感慨无罪判决率低,也不是为了制造悲观情绪,而是为了更准确地理解自己的工作重点在哪里、辩护空间在哪里、案件突破口又在哪里。

对于当事人和家属而言,读懂这些数字,也意味着要尽早放弃一种误解:不要总觉得“先等等,等到了法院再请专业的律师、再认真辩”。很多时候,等到法院,有些晚了。真正有效的辩护,往往不是最后阶段的绝地翻盘,而是在案件刚开始时,就尽可能把它引向更好的方向。

说到底,这几组数字传递出的,并不是一个悲观结论,而是一个非常明确的判断:

越早辩,越有机会;越重视前端,越可能改变结局。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彭吉岳,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京都刑事三部首任主管合伙人,最高人民检察院控申专家咨询库特聘律师,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研究员。2024 年,彭吉岳律师被 LegalOne 评为中国商业犯罪辩护领域的 “实力之星”。

彭律师长期专注于职务犯罪、商事犯罪、金融犯罪等领域。办理过多起涉及省部级、厅局级干部重大案件。如中纪委查办的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某玩忽职守案、原铁道部干部杨某受贿案等。彭律师还曾为涉案近千亿包商银行案行长王某、哈佛博士夏某,以及荣获 2005 年度十大经济女性称号的某香港上市公司董事长杨某等知名企业家辩护过。此外,彭律师为 360 公司、腾讯公司、百度公司等企业的高管提供过专业辩护。部分案件获 CCTV、《财新网》等媒体的广泛关注。

彭律师曾担任世界 500 强外企高管十余年,能独到地以法律思维精准剖析商业争议焦点。秉持辩护工作前置理念,他办案亲力亲为,擅长与办案人员高效沟通,善于利用庭前关键时机,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彭律师著有《辩护的力量》,并参与田文昌领衔编著的《刑事辩护教程》等书籍。多次受邀前往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高校发表演讲。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