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抢方向盘耍横?这回真“刑”了
撰文 | 麦哩
题图 | 网络
5月1日,杭州一女乘客乘坐网约车时,临时要求司机改道送闺蜜。
这是一个在司机群体里并不陌生的场景。司机回答得也很明确:按平台规则,路线调整需要乘客自己在打车软件里操作,口头私自改道既违规,也可能影响安全。
谁都没想到,被拒绝后,女乘客情绪瞬间失控。车辆正在行驶,她从后排猛探出身,双手抢住方向盘,强行要求右转。
车身瞬间失控,径直撞向路边护栏,车头严重损毁。
涉事平台已对乘客账号实施管控,并强调遵守安全规则。法律明确规定,对行驶中车辆的操纵装置进行抢夺,已涉嫌妨害安全驾驶,危及公共安全。即便未造成严重后果,该行为也将面临法律严惩。
把时间往前翻,类似场景在近年反复上演,法律给出的回答也越来越清晰。
2025年8月,同样是杭州。绕城高速上,网约车司机小赵正按导航行驶,车速80公里每小时。快到杭州北出口时,男乘客突然要求改走地面道路。乘客的理由很简单,省几块钱高速费。
小赵拒绝了。他说:“实线过不去,不能违章。”
离出口约200米,乘客从后排扑上来,双手抢夺方向盘。后方,大型货车正在驶来。小赵死死握住方向盘,连喊“大哥!大哥后面有车!大哥!”
车内监控全程记录。最终小赵冷静靠边停车,乘客自行下车离开。事后小赵说:“整个人非常心悸,方向盘都抖。”
这名乘客被刑事拘留。平台核查后,将其账号永久封禁。
除了抢方向盘,直接攻击驾驶员的行为同样危险。
极目新闻报道,2026年1月16日凌晨,长春一出租车司机李先生,搭载了两名饮酒男子。行驶途中,其中一名乘客突然殴打司机并干扰驾驶,车辆瞬间失控冲向路边隔离带。李先生紧急刹车,将两人反锁车内并报警。涉事乘客被依法行政拘留,并处罚款2000元。
从杭州到长春,从网约车到出租车,场景不同,案件性质却高度一致:乘客一时冲动,方向盘瞬间失控。没出事是万幸,出了事就是无法挽回的代价。
这几起案件指向同一个被很多人忽略的事实:网约车不是私家车,行驶中的它,是法律明确定位的公共交通工具。车里承载的,是公共安全,不是个人的情绪出口。
《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的妨害安全驾驶罪规定: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乘客在网约车上抢方向盘、殴打司机,不是司乘纠纷,是刑事犯罪。
对司机而言,这些判例和处置结果传递了同样的信息。
首要职责是保障行车安全,不是无条件服从乘客的不合理要求。杭州小赵那句“实线过不去,不能违章”,是对自己的第一道保护。
不与乘客硬抗,优先稳住车辆。杭州小赵在乘客抢夺方向盘时始终未松手,同时用喊话稳住对方情绪,最终安全靠边。
全程保留录音录像,事后及时报警。从杭州到长春,车内监控和及时报警是保护司机、追究乘客责任的关键证据。
对妨碍安全驾驶的任性乘客,警方“批评教育了事”,已经是过去式了。
公共交通里,没有任何任性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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