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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5月13日消息,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就用户起诉小米汽车“挖孔机盖事件”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定,小米汽车公司的宣传虽有夸大成分,但不构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不支持原告主张的欺诈行为。

法院判决双方于2025年3月7日签订的购车协议解除,并判令济南小米景明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退还2万元定金,小米景明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根据公开资料,此次诉讼源于小米SU7 Ultra车型选装价4.2万元的碳纤维挖孔机盖。该部件对外宣传“复刻原型车双风道设计”、“双风道直接导向轮毂,支持轮毂散热”,但被车主拆解后发现既无气流导引功能,也未改善散热性能,引发消费者质疑。

信息显示,这并非该类案件的首次判决。

此前,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曾于2026年2月12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小米不构成虚假宣传或销售欺诈,驳回了车主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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