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法同行,共建法治惠州”。今天我们关注一起以“免考办理驾驶证”为名实施的诈骗案件。一名95后男子利用他人急于拿证的心理,在朋友圈发布虚假广告,最终害人害己,锒铛入狱。
95后小黄此前闲来无事,便心生一计,想到了一个所谓的赚钱妙招。2022年2月开始的两年时间内,小黄先后通过两名好友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广告,声称可以帮助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而且不用考试直接拿证。
惠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胡艺明:被告人黄某通过朋友的朋友圈发布虚假信息之后,承诺每个人收取3000元到7000元不等的费用,不用通过考试,直接就可以拿到驾驶证。
朋友圈的广告一经发出,还真吸引了不少人前来咨询。一部分人看到黄某的收费与正规驾校报名费相差无几,却省去了考试环节,便动了心;另一部分人则因为多次考试未能通过,试图走旁门左道解决考证问题。
惠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胡艺明:在诈骗案这一类的犯罪当中,被告人通常都会通过从网络上提取的驾驶证照片,或者说虚构一些驾驶证来骗取被害人的信任,让被害人感觉到他已经成功帮别人免考拿到驾驶证了。
不仅如此,黄某还声称,自己不仅能为新手司机办理驾照,就连因酒驾被吊销的驾照也能“搞定”。他同时宣称可以“消案底”,收费分两种:包消案底8000元,不包消案底5000元。就这样,短短两年内,黄某凭借相同的骗术,共骗取27名被害人,合计12万余元。
惠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胡艺明:付了款之后,被告人他实际上是没有能力帮人免考拿到驾驶证的。这些被害人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就催促他,被告人一直就找各种理由来进行推脱搪塞,后面经过反复交涉之后,被害人发现可能被骗了,于是就报警了。
案发后小黄被警方控制,随后被检察院以诈骗罪进行起诉。
惠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胡艺明:这种就是典型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的信任,最后使被害人交付财物的行为,构成了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终,小黄因此案获刑三年九个月。
惠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胡艺明:涉案的被骗金额一共是12万多。按照法律规定,诈骗犯罪涉案数额达到6万元以上,就构成了犯罪数额的巨大,是要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我们在审理的过程当中,考虑到被告人他是认罪认罚的,也有坦白的情节,并且在案发前,他通过自己以及委托他的朋友已经退赔了被害人5万余元,所以我们综合考虑后,最后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
法官提醒广大市民,机动车驾驶证必须通过正规考试、依法申领,任何声称“免考包过”“花钱消案底”的都是骗局。切勿轻信朋友圈、网络上的所谓“特殊渠道”,以免财产受损。同时,若发现被骗,请及时报警并保留证据。只有遵守交通法规、踏实参加驾考,才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真正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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