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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讯室里那把椅子冰得扎骨头。
雷国民坐在上头,手铐反扣在椅背上,脑袋微微歪着,像是在想一件跟自己没多大关系的事。
办案人员问一句他答一句,语速不快,声音发闷,偶尔还打个哈欠。
边上负责记录的小刑警手心全是汗,笔握得紧,纸面上洇出两团湿印。
他在供述里提过一个细节。
每次动手前的夜里,都会做同一个梦。
梦里他还是个半大孩子,跪在闹市口的地上讨钱,膝盖疼得钻心,面前的破碗里只有几枚钢镚儿。
醒过来以后他就跟自己说,今天必须干成,我再也不想回到那个跪着的姿势了。
那年他三十岁。已经杀了快二十年的人。
头一回动手是1992年,广州三元里。他翻墙进了一户做猪肉生意的人家,拿了把菜刀,把人弟弟砍死在床上。翻遍全身只找到十来块钱。他说当时手抖得厉害,倒不是怕,是气得慌——冒这么大的险,才弄这点子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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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之后他就不抖了。
雷国民是安徽桐城人,1971年生在罗湾村一个穷得叮当响的农民家庭。他爹卖馄饨,脾气暴,稍不顺心就拿他出气。他妈骂他更是家常便饭,最常见的惩罚是不给饭吃。小学三年级那年他偷了家里一个鸡蛋,去学校换了一支带橡皮的铅笔。回家后一顿毒打,饿了一整天。
十一岁那年他跑了。一个半大孩子,身上一分钱没有,在闹市区跪着讨饭,膝盖都跪肿了。后来学会了扒窃。两年后他回了一趟家,他爹问他怎么没死在外面,他妈让他赶紧滚,说家里没法再多张嘴。
他又走了,从此再没真正回去过。
九十年代初他在无锡梨花宾馆偷东西被抓了。因为数额不大,治安警告,留了个指纹就放了。那枚指纹在档案柜里躺了十年。
后来他娶了媳妇,生了一儿一女。
媳妇叫刘有莲,知道他在外面不干正经事,劝过,没用。
有一回雷国民从外头回来,兜里揣着厚厚一沓钱,刘有莲问他哪来的,他说你别管。
媳妇后来带着孩子走了,没多久又回来了,反反复复,日子过得像拉锯。
雷国民在审讯里跟人说,他收到过女儿一封信。
信里写,爸,我跟弟弟老被人欺负,你什么时候回来。
他把那封信折好塞在枕头底下,一夜没合眼。办案人员后来跟媒体说,他讲这件事的时候语气跟念菜单一样,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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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一套自己的理论,审讯时交代得头头是道。
他说刀不行,一招弄不死,血多,叫得响,动静太大。
枪也不行,一响等于自报坐标,破案率高。
斧头太重,挥几下胳膊就酸了。
就锤子最好使,轻巧,一锤砸太阳穴上,人当场就软了,血也不多,清理起来省时省力。
他在安庆租了一间一百多平的仓库,挂了个健身房的牌子。
沙袋上拿红笔画了个圈,标着太阳穴的位置。
每天跑四十公里,练臂力,练切割,练从不同角度精准锤击那个红圈。
练到后来闭着眼都能一击命中。
他跟办案人员说,十米之内,六秒就能要一个人的命。
他把这些本事全用上了。
南昌的信用社,通化的信用社,宿州的信用社,一家一家地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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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在南京六合抢了个出租车司机,那人跟他殊死搏斗,车都翻了。
他用刀从太阳穴捅进去,贯穿到下巴。
那人爬了二十多米去敲农户的门,最后还是失血过多死了。
2001年4月,盐城。
他用了一整个春天反复踩点,站在联社对面,拿着报纸,一站就是好几个钟头。
他把运钞车来的时间、员工换班的时间、谁几点去厕所、谁几点打瞌睡,全记在脑子里。
事后他跟审讯人员说,知道他们什么时候最困,下手的时候反抗最小。
那天晚上他切了两个小时的金库铁门。
只拿大面额的,小票子一张没动。
隔壁金店寄存的价值一百多万的珠宝首饰,他看都没看一眼。
不贪不恋,求的就是快进快出。
盐城案发现场的围墙上留下半个血手印。
就这半个印子,后来成了锁死他的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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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六合的办案人员从四千多份收容档案里翻了很久,翻到了1991年无锡梨花宾馆那张治安警告的底单。
指纹一比对,全对上了。十年前一个盗窃未遂的少年按下的那枚指纹,十年后终于串起了十一条人命。
抓他的那天是2001年6月12号,深圳罗湖火车站。
他穿着深灰色短袖,手里攥着一张去合肥的票。
便衣从四个方向同时扑上去,把他死死按在地上,整个过程不超过十秒。
从他腰里摸出一把用报纸裹着的匕首,包里还翻出两副外省车牌。
有人拿着他的车票看了一眼,说你今天这趟车赶不上了。他嘴角抽了一下,什么也没说。
押回盐城的路上经过那家联社,民警放慢车速让他看。
他把头埋在胸口,始终没抬眼。审讯室里他交代了全部十五起案子,二十条人命,四重伤,一桩一桩,像报菜名。
警方一开始不信,觉得他反正横竖都是死,大概想把自己吹得更吓人。结果逐条核实,全部属实。
他说我杀的不是人,是堵在我和钱中间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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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把他们当人,你下不去手。
你把他们当锁,你只需要考虑怎么开锁。
办案人员问他有没有对哪个受害者犹豫过。
他沉默了一阵,说出一个名字——江西瑞昌那个被奸淫后杀害的十一岁女孩的妹妹。
他说那个小丫头进来的时候他犹豫了大概一两秒,但当时已经红了眼,停不下来了。
说完这句话他低下头,审讯室里安静了很久。
那是整个审讯中他唯一一次表现出接近于不安的状态,但转瞬即逝。
他说抢来的钱大部分还在银行里躺着,连数都没数过第二遍。
有时候他也问自己,杀了那么多人,就为了这些根本不敢大张旗鼓花出去的数字,值不值。但每次问完,下次还是照样干。
2001年12月28号,雷国民在盐城被执行x决,三十岁。临刑前他在法庭上说了句,愿意捐献遗体赎罪。这话听着让人心里头不是滋味——一个靠锤子夺走二十条人命的人,最后想用自己这副皮囊来抵债。精明了一辈子,连死都算了一笔账。
那枚1991年按在梨花宾馆的指纹,现在还锁在档案柜里。它等了十年,等到了自己的主人。
对此,你们有什么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