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助驾驶开启40秒后,车辆追尾前车导致3死,这又是一起过度信任辅助驾驶导致的悲剧。
在车企大力宣传车辆辅助驾驶“类自动驾驶”能力的当下,如何厘清技术边界与责任划分,成为行业亟待解决的命题。
2025年10月2日凌晨4时许,一辆初次登记仅一年多的 长安启源A07 ( 参数 丨 图片 )纯电动轿车在济广高速追尾一辆停在快车道内的重型半挂车,造成轿车内3人死亡,属于较 大道 路交通事故。
就在近日,江西赣州市应急管理局近日公布《赣州瑞金济广高速“10·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报告对事故原因作出明确认定:轿车驾驶员分心驾驶,以及货车严重违法停车,共同导致事故发生,双方均负事故直接责任。因轿车驾驶员已在事故中死亡,依法免予相关处罚;目前,司法机关已对货车驾驶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具体情况为,2025年10月2日3时41分,驾驶人谭某兵驾驶苏重型半挂牵引车挂重型集装箱半挂车,行至济广高速1408km事发路段,在左侧行车道行驶并计划超右侧货车,超车时车速降低并熄火停车于左侧行车道。谭某兵多次重启车辆未果,联系广州车队并在来车方向后方摆四个锥筒警示。
10月2日3时54分,驾驶人张某驾驶长安启源A07轿车驶离济广高速宁都东服务区,3时59分34秒启用智能驾驶辅助模式并双手离方向盘。
4时许,张某驾驶小型轿车行至济广高速1408km+721m处,撞上因故障停于左侧行车道的谭某兵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及重型集装箱半挂车,造成小型轿车内3人死亡,其中张某27岁,其他两人为其父母。
调查显示,小型车驾驶者在事故发生前未踩加速或制动踏板,车辆也未对前方静止货车实施有效避让或制动干预。并且调查结果显示驾驶员并没有酒后开车。
长安启源工作人员对车辆辅助驾驶回应称,无论在正常路段还是高速路,只要是静止的车,系统可以识别,夜间也可以识别。但如果车速过快,“一般大于60迈之后”,车辆的刹车能力是有限的,不一定可以刹停。
在事故中,大车司机将锥桶放置位置距故障车仅约40米,远低于法规要求的150米以上安全警示距离。而车辆如果在40米处识别了锥桶开始刹车,按照普通家用轿车时速100公里刹停距离35–42米,车辆未必可以刹停,但至少不会导致车辆严重变形。在此次事故调查中,并未给到车辆的具体车速数据,同时也没有对车辆IACC智能驾驶辅助模式是否在识别到锥桶后触发制动、制动响应延迟几何、系统对静止障碍物的判定阈值为何,等关键参数作出技术鉴定。
资料显示,长安启源A07搭载长安汽车自研的“天枢智能驾驶辅助视觉版”,配备5个摄像头、12个超声波雷达、5个毫米波雷达共22个感知硬件,并且具备前碰撞预警、后追尾预警、AEB自动紧急制动、车道保持辅助等多项功能。然而,从事故报告来看,该车驾驶员整个过程均没有踩下刹车动作,意味着车辆并没有提前做出预警或者制动干预。这一结果暴露出智能驾驶辅助系统在极端工况下的识别冗余与决策容错短板。
在当下主流的L2级别辅助驾驶系统中,AEB功能依赖于多传感器融合判断,但夜间低速静止目标的毫米波雷达回波微弱、视觉系统易受光影干扰,加上目标没有反光标识,没有照明等,这种复杂环境极易导致系统漏检。
目前,不少车企大力宣传“零接管”“全场景智驾”等概念,却对系统边界缺乏清晰告知,用户误将辅助当自动驾驶。更有车企宣传车辆可以在时速100甚至130公里时实现AEB刹停,即便是前车为障碍车,当障碍车规避前方风险后,后方车辆依然可以自动刹停——但实际测试表明,此类宣称往往基于理想光照、与障碍车距离充足、目标运动轨迹可预测等严苛前提,一旦环境偏离实验室设定,系统性能便急剧衰减。
总的来说,此次事故有人为因素,也有智能辅助驾驶的锅,当下因为智能辅助驾驶而引发的事故不在少数,当宣传脱离真实场景约束,技术短板便在关键时刻暴露无遗。对于用户来说,不要轻信宣传语,务必保持手扶方向盘、脚置刹车上。对系统能力边界要有清醒认知,切莫将“辅助”二字轻描淡写地等同于“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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