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还款后可办理低息转贷......”
千万别信!!
近日,成都金牛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协助办贷、低息转贷”类诈骗案件,被告人通过明确分工,环环诱骗被害人办理贷款,虚假承诺正常还款可办理低息转贷,骗取800余名被害人钱款3000余万元。
案情回顾
2021年底起,主犯何某与郭某某(另案处理)密谋,陆续召集喻某等人,组建起一条分工明确、环环相扣的诈骗流水线。他们设立了电销、接待、权证、收费、售后五大部门,将整个团伙包装得比正规公司还要专业。通过精心设计的套路和话术,诱骗被害人办理贷款,并以虚构事实的手段非法骗取高额款项。
电销部门的话务组人员全部伪装成银行工作人员,抱着电话本疯狂拨号。每当有人接听,他们便用一套极具诱惑的话术反复洗脑:贷款利率远低于银行、能办高额贷款、全程不收一分钱费用。这3个诱人条件直击人心,让不少急需用钱的人放松警惕。一旦客户表现出兴趣,话务员立刻将其信息发到工作群,把客户引流到线下的所谓“贷款门店”。
客户走进门店,接待部人员无缝衔接,继续用“低息、高额、零收费”的承诺反复加固信任,绝口不提任何隐形费用。随后,一份暗藏猫腻的《贷款居间服务合同》递到客户面前,密密麻麻的条款中藏着费用陷阱,着急贷款的人根本来不及细看,稀里糊涂就签了字。
签完合同,权证部登场,在线帮客户操作银行贷款申请。贷款流程一步步推进,银行真的放款到账,所有人都以为这笔贷款稳了。殊不知最狠的一刀,就藏在钱到账的那一刻。
收费部人员立刻出现,编造出一个看似天衣无缝的理由,“这笔贷款是专项专用款,银行审核必须提供专款专用凭证。”他们要求客户把刚到账的贷款,通过刷POS机、现金交付、手机银行转账等方式,把部分甚至全部贷款钱转到他们指定的账户,美其名曰“制作凭证”。
为了让客户乖乖配合,他们还许下空头支票:扣走的钱不用承担利息、不会有任何损失;只要正常还款三四个月,就能转贷成低息贷款,届时扣走的钱将全额退还。甚至,他们还会进一步诱骗部分客户再补签一份“贷款后服务合同”,制造出“客户自愿转款”的假象,企图更好地瞒天过海。
等客户后知后觉发现被骗,上门讨要或报警求助时,售后部便专门负责与客户“周旋”,或是编造各种理由一再拖延退款,或是利用客户急于退款挽回损失的心理,使用设有费用陷阱条款的《贷款居间服务合同》,肆意认定客户违约从而收取高额的违约金或佣金,在客户无奈接受了退款条件,自认高额违约金或佣金后,他们依然以分期付款、拖延付款,搬迁门店地址、更改公司名称、更换法人,彻底切断与所有客户的联系等方式,逃避退款。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何某等十五人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结合各被告人的相关犯罪情节、涉案金额、认罪悔罪态度及退赃退赔情况,以被告人何某等十五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至两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涉案违法所得被判令追缴退赔被害人。一审宣判后,何某等被告人提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
金融借贷关乎个人财产安全,务必坚守法律底线与防范意识,牢记以下核心准则:
1.贷款选正规机构,走法定程序。办理贷款应当首选银行等合规金融机构,严格按照正规流程办理。正规金融机构贷款审核条件严格,此类限制本质上是对借贷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切勿贪图便捷轻信非正规渠道。
2.警惕陌生贷款广告,核验机构资质。切勿轻信网络、电话、短信中的贷款推广信息,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办理贷款前,务必核实机构资质与合法性,仅提供网页、电话联络,且放款前索要费用的,均涉嫌诈骗,对此一定要慎之又慎。
3.严守个人信息,警惕虚假身份。妥善保护个人身份、银行卡、征信等隐私信息,对网络、电话中自称银行工作人员、贷款公司客服,主动推销贷款业务的人员,务必提高警惕、严加甄别。
4.拒绝前置收费,守住财产底线。正规贷款业务在放款前不会收取任何费用,凡是线上贷款要求先交费、先转账的,建议慎重对待,发现可疑之处的、及时报警,坚决守住自身钱袋子。(熊寒 李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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