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为什么一个抬棺送葬的举动会成为事件?又为何处理结果通报又引起网络两极化热议?
2026年6月16日,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移风易俗工作专班发布通报,对抬棺事件相关责任人及单位分别予以行政拘留、行业处罚,对相关公职人员分别予以诫勉、责令检查、责任约谈和批评教育。
事件起因是寿宁县自2026年6月1日起实施《关于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提倡“喜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
但6月11日,该县鳌阳镇一户居民在办理丧事时,虽此前已签订承诺书,但在出殡时仍违反规定,在街道上抬棺走行送葬,且有党员、公职人员参与。
网友意见主要集中在正反两方面,正方认为,处罚得当,大操大办是陋习,支持依法处罚。反方则认为,传统习俗要尊重,质疑执法尺度。核心争议点集中在规则与人情的平衡、公职人员行为以及移风易俗的执行方式上。
应该说,这起事件的责任多方都有,不是一方的完全责任。固然,当事人承诺在前,违约在后,公职人员违规参加,但有关部门呢?官方通报也承认其“宣传劝导不到位、全过程监管执行不到位”。
二
但这起舆情事件让人思索的还不是以上这些。农见度忍不住要问:当事人为什么明知违反规定还要顶着来?是对后果的预判不足,还是有承担后果的心理准备?如果是预判不足,哪怕签了承诺书,也认为会雷声大雨点小,法不责众,那如今的处理当然会给当地社会以很大的震慑,对当地移风易俗意见执行会带来直接效果。
但如果当事人,尤其是他们的熟人社会,对此早已做好了心理建设,愿意承担如今的后果,那事情就复杂多了。那就意味着,你这个移风易俗意见在执行上会很麻烦,很可能是外服内不服、明服暗不服,甚至是公然不服、公开对着干。出现这种局面,就需要反思,仅仅是像通报中自省的那样,是意见出台准备不足?出台后宣传不够?执行中监管不力?还是对本地风俗文化认识不到位、分析不深入,对当地乡土文化的韧性和民众的文化执着,严重估计不足和判断失准?
尤其是公职人员的公然参与,凸显了当地乡土文化覆盖性如此之广、穿透力如此之强,以致宁可违规也不违俗,宁可挨官方处罚也不愿乡土风评指摘。也就是说,在这些人心里,通报中的处罚是一时的,之后还可以弥补,乡土社会的评价却是跟一辈子的,甚至,不排除有以挨处罚来博风评、把官方处罚当作乡土荣誉的心理。那谁谁谁,宁愿背处罚也要为老人风光送葬,是大孝子啊!那些为亲戚挨处罚的,也在其熟人社会得个仗义好亲戚的名声。
三
这也说明,移风易俗涉及千家万户,连接千丝万缕,需要千思万虑。绝不是出台一个意见就能令行禁止,更不是领导一句话就会风行草偃。那隐伏在风俗下的文化逻辑,会引导人们的心理趋向和行为路径。移风易俗本质上是文化的变迁和重构,是一种习惯的改变,但又不仅仅是习惯改变,它是新旧习惯置换形成的文化嬗变。
从这个角度来看,寿宁方面确实是把事情想得简单了。但这也从另一方面启示人们,移风易俗要干好,就得有历史耐心,文火慢炖出好汤,水到渠成有清流。否则,猛火烧不熟还会烧焦,甚至连锅烧坏,让你从此断了烧的心思。
移风易俗实际上就是一种收服人心的过程。要把人心从那个转到这个,何异横刀夺爱,又谈何容易!说起横刀夺爱,虽然有“横”和“夺”的蛮横,但这只是对结果的描述,其过程却不能有任何蛮横,反而还要用“天鹅绒”来包裹这“夺”的决心。
用横刀夺爱来形容移风易俗,是话糙理不糙。因为你要人们从习惯的旧文化转投你的新文化,除非他对旧文化深恶痛绝,否则任何转变和转投,都意味着撕裂和痛苦,应该允许有一个过程,甚至允许有反复,但只要是朝着新文化转舵,那就是积极的,就应该肯定。
这就是真正的历史耐心。这耐心也可以用五个字来形容,也就是移风易俗“五字计”:“顺渐带赏蜕”。
四
移风易俗第一计是“顺”。要从原风俗自身逻辑出发,引导其向新风俗迁变。
这第一计非常重要。你要收服对方,你不能一上来就劈头盖脸地数落对方,说一堆不是,把原风俗说得一无是处,甚至罪大恶极。这是很多移风易俗人士犯的最大毛病,也最容易犯。你想想,任何人都有自我保护潜意识,不管自己对不对,对任何攻击都有防御本能,你的直接批判和声讨,只会引发对方的自我保护、自我防御。
何况,一种习惯文化不会凭空产生,也绝不是从来都一无是处,它一定是在特定时空中产生并稳定传承,一定有其合理性和正当性,也一定给其文化子民带来了精神慰藉和文化利益。只不过,时移世易,其习惯文化如今变得不合时宜,需要移、必须易而已。
需要强调的是,真正的移风易俗,始终是存其精华、去其糟粕;它从来不反对适当的彩礼,从来不反对红白喜事的适当操办,从来不反对人情往来的适当随礼;它反对的是高额彩礼,是大操大办,是过度随礼;它不是为移而移、为易而易,不是为改变而改变,更不是为了折腾人、头脑一发热就给群众制造麻烦和不痛快;它是为了更好保持风俗的文化内核,更好传承风俗的精神意义,更好焕发风俗在现代化时代的新生机。这也是“顺”之所以为移风易俗第一计的立论基础。
明白这个道理后,你就要承认其习惯风俗文化在底层逻辑上有其合理性和正当性,有其人文价值。比如说,对民俗仪式,不要急吼吼地、一上来就否认它的合理性和价值意义。比如抬棺,是为了给逝者最后的哀荣,是对一个人生命的最后礼敬,其内在的文化意义不能否定。当然,你可以提要求,不能在城市大道,不能影响公共场所秩序,可以在乡间小道,或者指定场所,以某种象征仪式来表达、来体现。只有在承认习惯风俗文化有合理和正当一面的基础上,你才可以潜移默化地完善它、改变它。
而且,从心理学上来说,你不是一上来就否定它,接受其风俗文化的人也就放松了对抗心理,如果你再肯定一下它意义的一面,那其文化信众对你的好感会上升,你就容易被接纳,甚至被认为是文化上的自己人。
如此,你方能以自己人的身份去尝试改变它,即使届时还有一些不同意见,你也因为是自己人,是为了大家好,而被原谅、被补台。你的“顺”,换来的是改革它的资格和权力。
五
第二计是“渐”。要从渐变思维出发,不求短期突变,但求自然演变。
只有从内部的改变才是可持续的改变。从渐变思维出发,不奢想那种一夜之间的改变,不企求那种一蹴而就的变革,慢慢改、缓缓变,让人看起来没有那么激烈,没有那么严重,所有的改都只是一种完善,都是为了让原本那个更好一点。
比如,从反弹最小的事项入手,从一个细节的调整开始,从一个明显不合时宜的局部切入,通过一系列的小改小调,在完善中累积渐变。
如高价彩礼问题,你不要想着一下子就把彩礼降到底,甚至零彩礼。你得给自己定一个调,给大家一个心理定位,就是,彩礼可以有,但彩礼不可以高,高价彩礼必须降。农见度2025年4月9日在农民日报曾经组织了一篇头版头条,聚焦宁夏高价彩礼治理,标题是《宁夏高额彩礼下降了》。当时宁夏彩礼从最高的30多万下降到7万多,做标题时,本想用“降下来了”,更有动感和画面感,但一想,7万还是有点高,这“降”是降了,但还没有“下来”,还有降的空间,所以用“下降了”,没有用“降下来了”,保留了继续下降的空间,也为治理留了余地。这也是对渐变思维改革的一种理解。
但正是这种渐变改革,才最能避免震荡。否则,你追求一步把30多万降到零,震荡必大,没必要,也必不成,即使短暂成,迟早会反弹回来,反而不如慢慢来,从心理和习惯上让人好接受。如此,你的移和易,就在温情脉脉的面纱下渐渐完成。
当大部分人都没感觉到移和易,这样的移和易,才代价最小,也最祥和。等到有一天,你回头发现一切早已改变时,已经迟了!只不过,时过境迁,你可能发现,移了、易了也没有什么不好,还可能觉得,以前那样太不像话,早该移,早该易!
六
第三计是“带”。要从乡村权威人士带头,以点带面引导风俗转变。
移风易俗是一个文化社会工程,需要上下联动方可实现。不是政府发个意见、媒体出个倡议就可以。要靠执行的人,更要靠被执行的人。没有被执行人的遵从,那移风易俗也搞不下去。
像寿宁抬棺那样的签了承诺书,不到两个礼拜就撕毁了,也不鲜见,因为,那承诺书,签的时候就认为只是个形式,最多是个态度。此事如果复盘一下,就会发现,有关部门过于自信了,以为意见下发了,承诺书也签了,就万事大吉了。如果当初把工作做细一点,也不把任务压得那么紧,给一点缓冲时间,在这期间发现、培养一些典型,给其他人以示范,那结局很可能不会是如今这样。
移风易俗要想顺利推进,就需要有乡村权威人士带头。人都有从众和慕强心理,从众是从法不责众角度的自我保护,慕强也是一种避险,所谓跟着强者走安全。移风易俗如果把乡村的权威人士工作做通了,比如年望、德望、族望、势望高的人,获得他们的支持并带头执行,那你的工作就能顺利推进;反之,如果他们消极、不配合,甚者反带头,你就麻烦了,到时候你恐怕只剩下强制手段一条路了,但那会造成更大、更多的麻烦。最后的结局很有可能是人走政息,白折腾一场后反弹回原点。
农见度2025年5月6日还组织过一个典型报道《“宰牛不过三”何以实现?——广西隆林的白事之变》,说的是当地老人去世,女婿要宰牛献祭,否则就是不孝。牛是农业社会的必需品,宰牛献祭的风俗,出发点是让老人去世后到了另一个世界还有牛来服务。但这风俗后来愈演愈烈,且攀比成风,一场丧礼差不多要宰五六头甚至二十几头牛,宰的牛丧礼期间又吃不完,成为老百姓很大的负担,浪费又严重。
这种陋习必须治理。当地出台了一系列的制度做法,也采取了多样的宣传手段,但治理的突破口在哪里呢?他们想到了权威人士带头这一招。于是,他们从一位当过县领导的老干部子女入手,希望他们带个头,不要宰那么多牛。结果工作做得很好,老领导去世后,只献祭了三头牛。从此,其他人都觉得,人家县领导都只宰了三头牛,我们小老百姓用得着宰那么多牛吗?“宰牛不过三”,风俗就这么扭过来了,一下子就减轻了大家的负担。
其实,大家早被这恶俗压得透不过气来,只是谁也不敢破这个恶俗。现在有权威人士带头,好了,大家都解放了,这就是“带头大哥”的作用。
七
有“带头大哥”当然好,但没有足够权威的人咋办?那就要有关部门动脑子,善于在群众中发现和培养典型,形成示范效应。
怎么发现和培养呢?这就说到一个“赏”字。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是也。
这“赏”包括物质实惠和精神奖励,比如,对带头者给一些奖励和荣誉,给一些政策倾斜,这会鼓励一部分人积极参与。前文提到宁夏治理高价彩礼,就用了“赏”字计。一是正向激励。为“零彩礼”“低彩礼”家庭颁发证书,持证人及双方父母在5年内可享受市域内免费乘坐公交;提供创业担保贷款优先支持、设施温棚租赁优惠、免费体检、景区免门票等实质性福利。二是积分管理。部分地区还推行文明实践积分制度,低彩礼家庭可获得高额积分,用于兑换生活用品或享受集体利益分配优待。
通过这些“勇夫”的典型示范,从而引发社会整体效仿,社会风气也就自然而然地变了。正是基于这种考虑,农见度2025年5月起,在农民日报头版开辟了《说说我们村的文明事儿》专栏,专门刊发各地移风易俗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如山东临沂的“白事一碗菜”、湖南茶陵县龙匣村的“一斤猪肉随礼”等,旨在通过媒体效应把好典型传播得更深更广,从而让那些被宣传的典型获得更高的社会评价,也让更多典型在社会鼓励氛围中涌现。
八
第五计是“蜕”。要从传统农耕文化现代化的角度推进乡土文化蜕变。
移风易俗是有关风俗改变的事,但如果只是就事论事,那是看轻了这项工作。移风易俗也绝不是只是具体风俗习惯的改变,它根本上是一种文化的位移,是传统农耕文化如何现代化的问题。我们现在很多风俗文化大多起源于传统农耕时代,产生于那个时代,也服务于那个时代,其产生与发展过程中是积极的、正当的,时至于今,有的还依然有生命力,有的已显然不合时宜,这也是正常的文化现象。水在流、舟在行而剑不动,刻舟求剑怎么会求到剑呢?
传统农耕文化一定要适应现代化时代,才可以保持其活力。只有“蜕变”,才能在现代化时代焕发新的生机,移风易俗就是蜕变,就是再次焕发生机的尝试。如果有关部门从这个高度来看待这项工作,就不会只把它当作一件事、一项具体工作来办,就不会想着出台一个意见就够了,发一个通知就行了,签一个承诺书就足矣。它是一项文化事业,是一项历史工程,是要有历史耐心的。没有这样的认识高度,就陷入事务主义,自然成不了事业。
历史只成就雄心和耐心,历史也消磨雄心和耐心。试看有多少移风易俗工作在不断地重复,多少年在干,干了多少年,但事业却始终在原地打转。这就是把移风易俗只当作一件具体事来做的后果,这就是没有把移风易俗当作现代化工程看待的结果,这也就是看问题、做事情没有高度的结果,这更是缺少历史雄心和耐心的结果。
九
正是由于缺少历史雄心,又缺少历史耐心,急于求成,急于办结,急于交差,导致这项事业很容易办坏。办好要五个字,但办坏一个字就够了,这就是“强”。这“强”是强硬,是强迫,是强制,是强扭,是强行,也是勉强。
强迫命令最容易,某种程度上也一时最有效,但历史反复证明,强迫命令最坏事、最误事!也最可惜、最可悲!
为什么说最容易呢?这也是人之常情,当一件事遇到人为阻力时,没有比强迫更顺手、更能让人服从了,特别是当你拥有力量的时候,包括身体的力量和权力的力量。但这种强迫,固然能让人一时服从,一旦你的力量衰竭,或者有新的力量取代你,你当初强迫做的事,马上就会瓦解,甚至会在你极力推进的事项上倒退。
为什么又说最坏事、最误事呢?当然,如果你强迫命令干的事,本身就是坏事,那反弹的后果肯定是好事,那反弹就是纠偏。但如果你干的事本身是对的、是好的,只是由于你急于求成,采取了强迫命令那一套,从这个角度来看,你的强迫命令才配称最坏事、最误事。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强迫命令最讨人嫌、最招人恨,也最不符合人性,以致人们连它强迫做的事都心生反感,这叫恨屋及乌。可不就是坏了事、误了事?可不就是因方式不当而废了事?这就是人性的逻辑,也是历史行进的逻辑。
那为什么还说最可惜、最可悲呢?把对的事、好的事办砸了,而且只是因为贪多求快、急于求成,而采取了错误的方法,岂不可惜?事情办不成,还伤害了群众,怎不可悲?
还是那句话,强迫命令最讨人嫌、最招人恨,十几年前周口等地涉移风易俗舆情事件,至今还在被诟病。可不慎哉!
是好事,是对的事,就必须干;有阻力,化之、解之;有不服,心服之。千万不能用强,千万不能勉强。如此,方能民风淳化,近悦远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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