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守交通底线
远离道路危险
青白江区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警示
2026年第5期
交通安全
从不是一句口号
而是守护生命的底线
道路安全没有旁观者
人人都是参与者
案例一
2026年4月8日下午,季某驾驶小型轿车沿青白江区新河路由北向南行驶,当日14时06分许,车辆行至华金大道二段与新河路和谐广场西进口交叉路口左转弯时,与由南向北横过华金大道的行人王某某发生碰撞,事故造成王某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此事故中,季某驾驶机动车未确保安全,行人王某某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双方行为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同等原因。
交通安全提示
机动车途经路口需仔细观察周边道路情况,谨慎驾驶、确保通行安全;行人横过机动车道时,应当走人行横道,切勿随意横穿道路。
案例二
2026年4月10日下午,黄某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沿青白江区大石路由东向西方向行驶,当日17时10分许行至大石路龙王社区9组路口直行通过,遇钟某甲驾驶电动二轮车搭乘钟某乙沿大石路的非机动车道同向行至该路口左转弯时发生碰撞,造成二车受损,钟某甲、钟某乙受伤,其中钟某甲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
此事故中,黄某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钟某甲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登记的二轮摩托车上路,骑行时未佩戴安全头盔,且转弯未让直行车辆先行。双方行为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同等原因。
交通安全提示
机动车切勿超速行驶,途经路口提前减速慢行;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需考取对应驾驶证并登记上牌,骑行全程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行经路口遵守通行规则,主动文明礼让。
案例三
2026年4月11日上午,范某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沿青白江区团结西路由东往西方向行驶,当日09时26分许,车辆行至团结西路与华金大道二段交叉路口,在前方信号灯为绿灯时进入路口直行,遇刘某某驾驶电动二轮车沿团结西路的非机动车道由东往西方向进入路口左转弯时,双方发生碰撞碾压,造成二车受损,刘某某当场死亡。
事故原因
此事故中,范某某驾驶前下部防护装置的下边缘离地高度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机动车超载行驶,且通过路口时未确保安全,刘某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二轮摩托车转弯时,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通行,双方行为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同等原因。
交通安全提示
货车驾驶人请勿驾驶安全设施不全、超载超限的车辆上路;行经路口务必减速观察,主动礼让过往车辆与行人。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驾驶人须考取对应准驾驾驶证、完成车辆登记上牌,骑行全程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途经路口时远离大型车辆盲区。
安全与守法同在
事故与违法相随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主编 | 张毅妮
审核 | 许星辰
责任编辑 | 刘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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