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

是惠及刚需家庭的民生工程

却有人打起“歪主意”

擅自转租牟利、违规出借

也有人长期空置,造成资源浪费

近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通报查处3起保障性住房违规案例

和大件事君一起关注

案例1:

违规转租,限期退房清退

市民蔡某在承租保障性住房期间,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其亲友。蔡某的行为已违反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的相关管理规定,经查实后,依法对蔡某违规转租行为处以罚款并收回住房。

案例2:

违规出借,收回房源

市民李某承租保障性住房期间,擅自将该房屋转借给朋友居住。李某的出借行为虽未从中获利,但仍然违反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相关管理规定。经查实后,依法依规收回该保障性住房。

案例3:

空置超6个月,联合收房

市民徐某某承租保障房,在例行安全检查中被发现房屋长期无人居住。经进一步核实,该住房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已超过6个月,违反保障房管理规定及租赁合同约定。2026年1月,住房保障部门联合街道、应急、城管、燃气及律师共同上门核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立即启动收房程序,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该套保障房。

转租、出借、空置超6个月

将收房、罚款、5年内禁申

深圳市住建部门提醒,保障性住房承租人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个人信息要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以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保障房资格的,解除合同、收回住房、处以相应罚款,违规人员需按市场参考租金补收入住期间租金,且一定年限内不予受理再次申请。

2、坚守自住原则,不得转租互换出借

擅自转租、互换、出借承租保障房的,责令改正,解除合同,收回住房,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5年内不予受理再次申请。

3、自觉履行缴费义务,不得拖欠租金

无正当理由连续2个月或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依法追缴欠租及违约金,对拒不缴交者解除合同、收回住房,5年内不予受理再次申请。

4、杜绝无故长期空置,珍惜保障资源

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保障房内居住的,解除合同,收回住房。

5、保障房是用来住的,请勿挪作经营使用

将保障房用于经营性用途(注册公司,用作提货点、商铺、仓库、民宿、办公室等)的,责令当事人改正,解除合同收回住房,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且5年内不予受理再次申请。

6、保持房屋原有结构,安全保障你我他

擅自改建、扩建保障房改变保障房使用功能的,责令当事人改正(恢复原状等),解除合同收回住房,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5年内不予受理再次申请。

7、用心爱护承租房源,共同维护居住环境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保障房毁损的,将责令当事人改正(恢复原状等),解除合同收回住房,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5年内不予受理再次申请。

如因工作、就医、就学等正当理由需阶段空置,应提前向住房保障部门提交书面说明并备案;仅限本人、共同申请人及直系亲属居住,家庭人口变动须在30日内完成备案,避免“无心违规”。

市民如发现身边存在

转租、出借、长期空置保障房等违规行为

可通过官方渠道举报

相关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依法依规快查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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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nddaily)、深圳大件事(nandusz)报道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陈荣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