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不愿上线检测的车主,制作虚假检测材料,然后利用非法获取的检测系统操作权限,帮实际未上线检测的货车违规通过运营证年审。近日,经法院审理,犯罪嫌疑人罗某和李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据潼南警方介绍,2024年初,犯罪嫌疑人罗某、李某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代办年审货运车辆营运证”信息,专门招揽不愿上线检测的车主。二人分工配合,非法收集客户车辆信息,并制作虚假检测材料。随后,罗某利用非法获取的检测系统操作权限,将多辆实际未上检测线的货车的虚假检验报告提交至相关审批平台,帮助这些车辆违规通过营运证年审。期间,二人累计非法获利2万余元。

在重庆市公安局网安总队指导下,经过潼南网警经缜密侦查,在2024年11月,先后将罗某、李某抓获归案,二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近日,经法院审理后,依法认定被告人罗某、李某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对此,警方提醒:安全检验不容“代跑”。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是道路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任何通过伪造数据、远程篡改等方式绕过检验的行为,均属违法犯罪,必将受到法律严惩。货运车主及运输企业应自觉按规定上线检测,切勿轻信“代办免上检”等违法广告。

同时,相关检测机构应切实加强账号管理,严格权限控制,定期更换密码、启用双重认证,严防系统被非法侵入。一旦发现可疑登录或数据异常,应立即报警。

上游新闻记者 何艳 实习生 刘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