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轰
“飙车”竞速、“炸街”轰鸣
这些看似“拉风”的“飙车炸街”行为
不仅产生噪音扰民
还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近期
多起“飙车炸街”
交通违法行为被查获
为博眼球,路口翘头耍酷
近日,公安交管部门在网络视频巡查时发现,一名小伙子驾驶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某路段翘头行驶,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根据视频画面,民警迅速锁定涉事车辆和人员,将当事人及其家长传唤至大队接受处理。
经了解,该车是驾驶人向朋友所借,其为寻求刺激,驾驶车辆在路上做出危险动作。
经进一步核查,驾驶人还存在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车辆同时存在未年检、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等多项违法行为。
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驾驶人及该车车主作出相应处罚,并对双方家长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
“炸街”扰民,接连被查
7月2日下午,某路段附近查获两名青年共同驾驶摩托车“飙车炸街”。
经查,驾驶人存在无证驾驶、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车辆同时存在未悬挂号牌、非法改装等多项违法行为,且乘客未佩戴安全头盔。
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驾驶人和乘客作出相应处罚,并对两人进行面对面安全教育,要求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
无牌+非法改装+无证驾驶
7月5日晚,另一名摩托车驾驶人同样存在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随即上前将其拦停检查。
经查,驾驶人驾驶的摩托车无号牌且存在非法改装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将驾驶人和车辆带回中队,并通知其监护人到场。
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驾驶无证驾驶、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未悬挂号牌车辆上路、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相应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恢复车辆原状。同时,执勤民警对驾驶人及其家长进行了警示教育,告知其家长必须履行监管职责。
随着电动自行车成为常见的出行工具
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
“飙车炸街”等违法行为
也时有发生
危害不容小觑
什么是“飙车炸街”?
“飙车炸街”指驾驶车辆以炫技、竞速、娱乐等为目的,在道路上超速行驶、追逐竞驶、频繁穿插变道、闯红灯、伪造变造遮挡号牌、猛踩油门制造轰鸣噪声等严重危害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干扰周边生活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马路不是赛车场
轰鸣“炸街”绝非帅气!
部分青少年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在道路上竞速追逐、轰油门制造噪音
分心超速、随意变道
稍有不慎便会引发交通事故
可千万不要为了耍酷
伤害到自身及他人
“飙车炸街”的危害
“飙车炸街”主要集中在城市外围道路、桥梁与隧道、产业园区周边、居民区次干道等路段,场景呈现“路宽、人少、声效强”三大特点,主要存在以下三种危害:
事故风险极大
“飙车炸街”相关事故的伤亡率远高于普通交通事故,不仅将驾驶人自己置于险境,更严重危害其他道路使用者的生命安全。
改变车辆性能带来极大隐患;
危险动作影响车辆操控;
感知失衡加重事故风险。
影响公共秩序
“飙车炸街”活动多发于暑期假期,期间青少年闲暇时间增多,且天气条件良好,夜间出行较为便利;行为高度集中于夜晚至凌晨时段;地点则相对固定于路况较好、车流较少的开阔道路或偏远环线。这些路段因其平坦宽敞、视线通畅的特点,常被非法“飙车”者选作竞速和炫技的场所,严重扰乱周边居民生活。
严重影响社会公共秩序;
扭曲价值观,挑战公序良俗;
产生噪声严重扰民。
导致未知风险加剧
“飙车炸街”背后往往滋生一系列衍生次生危害,加剧公共安全风险,对社会秩序、未成年人成长等多个层面造成负面影响。
非法改装店铺往往无资质、无标准;
未成年人缺乏足够的风险判断能力,易被相关视频中的“快感”“关注度”误导,甚至踏入犯罪的深渊。
“飙车炸街”
刻意发出巨大声浪噪音
殊不知这种行为不仅不酷
还有可能付出生命代价及受到法律惩罚!
未成年人“飙车炸街”相关法律责任
未成年人“飙车炸街”系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典型违法行为,与之相关的法条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未成年人有财产的,应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对于未成年人“飙车炸街”导致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监护人应当按规定承担相应民事侵权法律责任。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还应当负刑事责任。
广东交警提醒
请广大未成年人认识到,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属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非法改装车辆安全性能差,超速、追逐竞驶极易引发严重交通事故,造成伤亡。请自觉遵守法规,珍惜自己的生命安全。
同时,请各位家长及监护人尽到监督责任。暑期是涉未成年人交通事故的高发期,家长们需比平时更加关注子女的出行情况,加强监管,防止子女参与非法改装、“飙车炸街”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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