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句话说了千万遍却总有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今天,永城交警再次“敲黑板”酒驾醉驾,零容忍!现将近期查处的酒驾、醉驾违法犯罪人员,予以曝光:

醉驾曝光

王*237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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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驾驶人:王*

违法时间:2026年7月24日

车辆号牌:豫ABY7***

酒精含量:237mg/100ml

穆*兵96.5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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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驾驶人:穆*兵

违法时间:2026年7月20日

车辆号牌:浙DJ0***

酒精含量:96.5mg/100ml

邓* 90.7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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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驾驶人:邓*

违法时间:2026年7月28日

车辆号牌:豫N90***

酒精含量:90.7mg/100ml

酒驾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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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驶分为“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二者有本质区别但同样危险。

酒驾醉驾区别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24)中规定:

饮酒驾车(酒驾)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醉驾)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关于酒驾醉驾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拒绝酒驾,我们可以这样做给驾驶人的忠告:

1、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这是铁律,没有任何借口。

2、隔夜酒也是酒!第二天如需驾车,前晚饮酒需格外谨慎,确保酒精完全代谢。

3、不抱侥幸心理。不要以为“就一小段路”、“我酒量好没事”、“不会那么巧被查到”。

给同桌亲友的建议:

1、不劝驾车人饮酒。 真正的朋友,会为他的安全着想。

2、主动监督与劝阻。 若发现朋友欲酒后驾车,应立即制止。

3、帮助寻找代驾。 主动帮饮酒的朋友呼叫代驾、预约出租车或联系家人,这是最贴心的关怀。

生命没有重来的机会,酒驾之祸 害人害己,永城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对酒驾行为坚决说“不”!

来源:永城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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