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28日,陕西榆林绥德县遭遇特大冰雹袭击。车主刘先生露天停放的比亚迪宋燃油轿车不幸被冰雹砸中,车辆天窗被砸破,车内进水,前挡风玻璃碎裂,车身多处受损。他第一时间向投保的大地保险公司报案,并于6月29日将车送往保险公司业务员推荐的绥德县李生文修理厂。7月1日完成定损,定损金额7000元,维修项目包括前挡风玻璃、天窗更换,车身钣金喷漆,以及因进水需要更换的座椅和地毯。
然而,车辆送修至今已过去近50天,仍未修好。
“每次问都说过两天就好”
刘先生向华商报大风新闻投诉称,7月11日他第一次询问维修进度,对方答复“还要过几天”。此后他基本每周询问一次,修理厂每次都以“过两天就修好”回应,从未告知维修周期会超过一两周。
“之后我基本每周都问一次,每次都说过两天就修好。”刘先生说,“因为车子迟迟修不好,我的很多出行安排以及每日出行代步都受到了影响。”
8月15日,刘先生再次前往修理厂查看维修情况。“还没修好,车内非常脏,座椅也没换。”他无奈地说,“他们还是那话,过两天就好了。”
汽修厂未答复,保险公司称因缺少配件导致
8月17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负责维修的绥德县李生文修理厂核实情况,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需要查一下档案。然而之后记者多次拨打该修理厂电话,无人接听。
随后,记者联系了刘先生投保的大地保险公司。负责处理此案的薛经理表示,车辆延误的核心原因是缺少“专用地板胶”备件。“这款车型市面备件不足,修理厂一直在积极调货,但市场上找不到现货。”薛经理说,“保险公司已安排修理厂从榆林比亚迪4S店调货。货款已经打给4S店,但这个配件不是库存现货,需要单独定制,4S店也没法明确到货时间。”
他补充道,车内进水后,初期只查出座椅损坏,大约两周前才发现地板胶和隔音棉也泡水损坏,“之后我们一直在协调订货。”
对于为何没有一开始就送4S店维修,薛经理回应称:“绥德县没有比亚迪4S店。保险公司只会推荐维修厂,不会强制指定,客户有自由选择维修地点的权利。客户现在想转去4S店我们也不阻拦,但4S店同样没有这款地板胶现货。”
针对近50天仍未能将车辆修好、给车主刘先生出行造成的不便,薛经理表示,可帮车主协调代步补贴。
律师:保险公司不能把责任全推给修理厂
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保险公司除承担车辆损失理赔义务外,还负有协调、督促指定修理厂推进维修进度的义务。修理厂是保险公司指定的合作维修单位,二者存在业务合作关系。依据《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公司负有及时完成理赔相关处置的法定义务,不能把送修后的全部责任推给修理厂。面对配件短缺、维修停滞,保险公司应当积极调配配件、催促维修,还应当向车主说明停滞原因,必要时为车主更换其他维修网点。但保险公司不直接对修理厂的维修行为承担完全的违约责任,修理厂自身的维修履约责任由修理厂自行承担。
赵良善表示,车主主张代步工具费用,诉求具有法律基础,但仅限主张合理的替代性交通费用,并非无条件全额支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非营运车辆因事故无法使用,可主张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本案车辆定损约7000元,冰雹受损,却搁置近两个月未修好,已远超合理维修周期。如果是因保险公司协调不力、修理厂消极怠工造成延误,车主有权主张普通打车、经济型租车这类合理代步损失,但车主需要留存出行票据和沟通记录。若确属客观特殊原因造成配件真实紧缺,法院会酌情扣减。保险公司不能直接一概拒付,双方协商不成,车主可以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投诉,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维权。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谢涛 编辑 刘梦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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