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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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要这些赠品,就想要一辆完好的新车,这个要求不过分吧?”韩女士表示,自己是出于对门店的信任,才愿意先交了钱,把车留在店里由门店完成上牌等手续,不曾想“车款已缴、牌照已办”成了门店拒绝赔偿的理由。
右后视镜及右后车门磕碰痕迹照片。(来源:受访者)
右后杠及右后车窗饰条磕碰痕迹照片。(来源:受访者)
信网·信号新闻8月27日讯 近日,消费者韩女士向信号新闻(0532-80889431)反映,她在天津领克中心(天津鸿蒙)店购买了一辆领克07GT轿车,付清全款并完成上牌手续后,到店提车时发现车身多处漆面磕碰、底漆外露。门店工作人员承认损伤系店内保管期间造成,但以“车款已缴、牌照已办”为由,拒绝了韩女士的换车或现金赔偿诉求,最初仅同意赠送车衣、保养等作为补偿。信号新闻介入后,韩女士反馈称,“门店给了现金补偿和车衣等赠品”,其接受了这种处理方式,并于8月25日完成了提车。
新车还没开走就发现有多处划痕 门店承认保管期间产生
7月28日,韩女士在天津领克中心(天津鸿蒙)店支付“大定”订购了一辆领克07GT车型,购车时享受了3500元的异地首购补贴政策。8月3日车辆到店后,韩女士首次到店验车,发现中控扶手箱前侧内饰存在一道明显划痕,车辆外观漆面当时并无异常。
“一开始我提出换车,门店工作人员称换车需要等待很长周期,后续承诺赠送一次保养作为补偿。”韩女士表示,考虑到划痕并不严重,她接受了该方案,当天缴纳了172800元购车尾款。
由于要申请购车补贴,流程较为繁琐,需上传付款凭证、购车合同等材料,门店告知韩女士交款当天无法提车,车也需要留在店内完成后续手续,上牌手续也是韩女士邮寄了身份证,由门店代办的。在办理车辆手续的过程中,韩女士也缴纳了车辆保险与购置税等相关费用。
8月18日,韩女士接到了通知到店提车。等待期间,韩女士发现车辆多了好几处外伤:“右后车门、右后视镜、右后车窗饰条以及右后保险杠的四处位置都有明显的点状磕碰掉漆,底漆外露。”韩女士怀疑车辆在店内停放期间被尖锐重物砸到,才会形成这类点状硬伤。韩女士告诉信号新闻,门店的负责人现场查看后,认可相关损伤均是车辆在店保管期间产生,不是消费者导致,并主动提出可以为其更换后视镜外壳。
韩女士不同意门店的处理方式,“我提出更换一台全新无瑕疵车辆,或者按照漆面修复市场价进行现金赔偿,并承担延迟用车产生的相应损失,门店不同意。”韩女士告诉信号新闻,门店拒绝的理由很直接,就是车已经付了全款上了牌,所有权已经归属消费者,因此不能换车,但可以赠送车衣和保养作为补偿。
门店认可自身责任 具体怎么赔还没有结论
“我不要这些赠品,就想要一辆完好的新车,这个要求不过分吧?”韩女士表示,自己是出于对门店的信任,才愿意先交了钱,把车留在店里由门店完成上牌等手续,不曾想“车款已缴、牌照已办”成了门店拒绝赔偿的理由。
除此之外,在韩女士的领克官方App中,车辆的交付进度仍停留在“准备提车”阶段,验车确认、购车电子合同签署、交车确认三项核心环节均显示“未开启”,线上交付流程并未完成。韩女士表示,交尾款时虽签署过部分纸质文件,但门店并未向她交付副本,而且因为文件字数繁多,她也不记得文件中是否包含车辆验收、交付确认相关条款。整个协商过程中,门店也未出示纸质验收单据作为依据。
根据韩女士提供的车辆发票和《交车通知书》,开票单位为石河子市智选奥莱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车辆实际存放、交付均在天津鸿蒙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即天津领克中心(天津鸿蒙)店。
为进一步了解事件的详情,信号新闻电话联系了天津领克中心(天津鸿蒙)店,门店郭经理表示,车辆漆面磕碰点实际面积较小,仅右后车门一处露底漆,其余三处损伤较浅,门店工作人员前期并未察觉,目前无法判断损伤出现的具体环节。“门店最初向消费者提出车衣、保养等高价值服务作为补偿,但消费者并未接受,后续门店将积极与消费者就现金补偿事宜展开进一步沟通协商。”
针对车辆保管期间损伤的责任划分等问题,信号新闻致电了领克汽车官方客户联络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后续将转交市场处理部门跟进核查,“厂家对授权经销商设有内部考核机制,若查实门店存在不合规操作,会依规进行相应处理,后续也将协助推动用户问题的妥善解决。”
“已交钱上牌”不等同于实际交付 门店有义务保管好车辆
信号新闻律师专家库成员、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刘国建律师评析,从法律层面来看,机动车的交付完成,应当以消费者现场查验车辆、确认车辆状态完好并签署交付确认凭证为核心标志。消费者支付购车款、车辆完成上牌登记,仅属于合同价款履行与行政登记手续范畴,并不能等同于车辆已完成实际交付。在正式交付消费者之前,车辆的保管义务以及毁损、灭失的风险应由销售方承担。若车辆在门店保管期间出现漆面损伤,相应责任理应由经销商承担,消费者有权拒收存在瑕疵的车辆,并主张更换合格车辆或对应赔偿。
刘律师指出,若经销商以“车款已缴、牌照已办”为由拒绝退换车辆、仅以赠品抵偿的做法,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据。经营者向消费者交付的商品应当符合质量完好的约定标准,新车外观漆面损伤虽不属于重大质量问题,但直接影响车辆的全新性与商品价值,消费者提出换车或现金补偿的诉求具备合理性。遇到此类情况的消费者可优先与商家协商解决方案,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向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也可通过法律途径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发稿前,韩女士反馈称,“门店联系约定23日当面沟通。最终门店给了现金补偿和车衣等赠品。”韩女士表示自己8月25日完成了提车,也接受了门店的处理方式。(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孙宝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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