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验收合格,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环境保护设施。日前,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对中山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中心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25万元。
据“粤中港口执罚字〔2026〕88号”内容显示,中山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中心实施了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环境违法行为案。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中山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中心被罚25万元。
天眼查信息显示,中山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中心 (曾用名:中山市第一建筑工程总公司混凝土搅拌中心) ,成立于1994年,位于中山市港口镇,是一家以从事零售业为主的企业。
南都记者检索发现,此前,《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二批)2026年5月20日》披露,有群众反映中山市港口镇沙港中路22号中山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中心,存在污水、扬尘、噪音,并倾倒填埋固废。
经相关部门核查,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核查确认,现场作业和运输车辆出入厂区存在一定噪声,已于5月21日下午和5月22日晚上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企业厂态环境问题界噪声,需待检测报告出具后进一步核实和处理。另发现该公司新建厂区于2025年12月份建成1栋办公大楼和1套新建搅拌站及污水池等配套设施,2026年5月已对新建生项目未办理环评,涉嫌存在未批先建和未验先投产线进行生产调试。
图片由南都N+智绘平台生成,为AI制图。
针对上述问题,已责令企业立行立改,要求其控制夜间作业时间、完善隔音挡板等降噪措施,并发出《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环评手续并完成环保设施验收。该案件显示为“阶段性办结”,后续将根据噪声检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整合:南都N视频记者 黄敬奎
来源:信用中国(广东中山)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