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前期多轮协商,我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胡先生郑重说道。这句话的背后,是一场拉锯数月的涉强制拆除行政争议,更是一次从“案结”到“事了”再到“心和”的化解历程。
事情要从2026年7月说起,申请人因不服铜梁区某镇人民政府对其房屋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向铜梁区行政复议机构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案件受理后,复议工作人员全面审阅案卷材料,发现该案因房屋强制拆除引发,申请人情绪较为激动,双方矛盾分歧较大,如果简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很可能导致争议没有真正化解,后续还会陷入诉讼程序,既消耗行政与司法资源,也让申请人陷入“案结事未了”的困境,群众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保障。
为查清案件全貌,还原事件真实情况,复议工作人员下沉争议一线,前往案涉房屋所在地开展实地走访调查,实地查看现场状况,细致了解房屋相关情况,并与当地政府开展了多轮对接,逐步厘清行政行为实施背景、政策依据与现实难点,进而找准矛盾症结所在。同时,复议工作人员多次与申请人面对面沟通,耐心倾听其内心顾虑与诉求,做好情绪疏导工作,逐步消除其对立情绪,为后续协商化解奠定基础。
“申请人愿意把心里话讲出来,争议化解就有谱了。但要把问题真正解决,还得搭好政府和群众之间的‘连心桥’。”复议工作人员深有感触地说。
随后,在查清事实、厘清法律关系的基础上,复议工作人员积极搭建起双方沟通协商平台。一方面,向申请人释明相关法律法规,讲清权利义务,引导其理性表达诉求;另一方面,向当地政府反馈群众的合理关切,引导行政机关换位思考,正视案件当中存在的问题,兼顾群众现实困难。
期间,铜梁区司法局组织多轮沟通磋商,详细梳理双方诉求分歧点,逐项研究解决方案,反复开展释法说理、政策解读工作,尽力寻找双方利益平衡点。
在复议工作人员的持续推动下,双方从最初的针锋相对,一步步走向理性对话。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相关约定内容合法合规,申请人的合理权益得到了实实在在的保障。
“行政复议是化解行政争议、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法治渠道。”铜梁区司法局行政复议科负责人说道,“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坚持‘复议为民’工作理念,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贯穿办案全过程,多到一线核查实情,用好调解和解手段,既守住法治底线,又彰显司法温度,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行政程序内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与满意度。”(毕红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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