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旗下子公司平阳桂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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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本案情

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已于2025年12月9日作出裁定,正式受理对碧桂园旗下子公司“平阳桂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案号为 (2025)浙0326破76号。本案由债权人“鲲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并指定“浙江安阳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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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键时间节点与后续程序

本次破产程序已进入具体实施阶段,相关各方需密切关注以下法定步骤:

债权申报期:所有债权人必须在 2025年12月18日至2026年1月17日 期间,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时需书面提交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的说明及相应证据。

• 首次债权人会议:定于 2026年1月22日14时30分 在平阳县人民法院第十五审判庭召开。

• 相关人员义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员等,在程序终结前需承担配合义务,包括提交公司财产状况说明、债权债务清册、财务账册以及职工工资社保情况等文件。

3. 对业主的特别说明

该公司开发的项目为平阳县水头镇的“碧桂园·沁悦里”小区。据了解,该项目已于2023年底完成交付。此次破产清算的对象是项目开发公司(即“项目公司”),通常不会影响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业主对房屋的合法所有权。

4. 联系方式

债权人或相关方如需联系,可接洽本案指定的破产管理人:浙江安阳律师事务所。

总结来说,此次破产清算已进入法律程序,核心是处理开发公司的债务清偿问题。债权人务必注意债权申报的截止时间,而小区业主的房屋产权归属基本不受此程序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