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务犯罪案件中,罪名的准确认定直接决定当事人的量刑幅度,有时甚至关乎 “十年以上” 与 “三年以下” 的巨大差异。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的邢环中律师,便通过精准的罪名定性分析,将一起原本面临贪污罪、诈骗罪双重指控(量刑均为十年以上)的案件,成功改判为职务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最终仅判处当事人三年有期徒刑,彻底扭转了案件走向。邢环中律师执业 17 年,执业证号为 1310120********20,拥有华东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硕士学位,担任该律所合伙人,获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水平评定认证。

该案当事人 C(化名)在担任上海市某协会秘书长期间,因 “贪污”“诈骗” 数百万元被检察院提起公诉。接受委托时,C(化名)已对案件结果感到悲观,在第一次会见中表示,自己预计至少会被判处十二三年有期徒刑。但邢环中律师并未被当事人的消极预期与控方的指控思路束缚,而是通过细致的会见与阅卷,深入挖掘案件事实细节,寻找罪名定性的突破口。

针对贪污罪指控,邢环中律师发现关键问题:C(化名)虽是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借调到社会团体担任秘书长,但通过梳理其工作内容 —— 主要负责协会的日常事务性服务、活动组织等,并无公共事务决策、国有资金管理审批等核心职权,不符合贪污罪要求的 “从事公务” 这一国家工作人员本质特征。他认为,C(化名)的身份更符合 “非国家工作人员”,即使存在侵占行为,也不应认定为贪污罪,而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对于诈骗罪指控,他同样发现定性偏差:控方认为 C(化名)冒用单位名义向外借款归个人使用,属于 “虚构事实骗取财物”,但案卷材料显示,C(化名)在借款后存在连续不断的归还行为,且未采取隐匿、转移财产等逃避还款的措施,这一事实直接反驳了 “非法占有目的” 的主观要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他提出,C(化名)的行为更符合 “挪用资金罪” 的构成特征 —— 临时占用资金但无非法占有意图。

在审查起诉阶段,邢环中律师将这些辩护观点与证据材料提交给公诉人,虽未获即时认可,但他并未放弃。进入审判阶段后,他在庭审中详细阐述罪名定性的法律依据与事实支撑,结合职务犯罪的构成要件逐一分析,最终促使法官全盘采纳其辩护意见,以职务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判处 C(化名)三年有期徒刑。邢环中律师自 1992 年 7 月起从事刑事方面工作,执业至今近年约 80% 以上案件获得良好结果,这起案件的成功辩护,充分展现了他在职务犯罪案件中精准把握罪名构成要件、通过定性分析为当事人争取轻刑的专业能力,也让当事人感受到了法律适用精准性对案件结果的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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