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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网都在刷福建莆田,发生在去年3月份的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意外的持续多日在热搜霸榜。
其实事故看上去并不算多么复杂,但却因为当事人和警方责任认定的“特殊”,引发舆论质疑,进而多方解读出无数个版本。
2025年3月福建莆田街头,两个初中生骑车路过,看见老人摔倒主动上前搀扶,本是暖到人心的善举,却被老人一口咬定“被惊吓摔倒”,张口就索赔22万。
根据交警出具的认定书,判定孩子承担次要责任,高达22万的赔偿金额像一块巨石,砸在两个普通家庭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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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一经报道,全网顿时一片哗然。
有网友指责这是又一起“扶不起”的现实版,批评老人有讹人的嫌疑,直指警方责任认定有问题。
也有很多法律专业人士认为,两个孩子扶老人的举动虽值得称赞,但因其存在多项交通违规,担责也是合理的。
然而,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
原定2月26日灵川法庭开庭,可就在开庭前几天,原告突然撤诉,这场闹得全网沸腾的“扶人索赔案”,以最意外的方式落下帷幕。
很多人第一反应是“老人讹人成功脱身”,也有人批评“交警定责不公寒了好人心”。
但扒开监控、法条、三方细节才发现,这起案件可能并非简单的“扶不扶”道德题,而是善意、规则、法律撞在一起的现实考题,藏着3个没人敢说透的真相,每一个都戳中普通人的软肋。
先来还原一下最真实的现场:
能确定的是,监控里没有发生碰撞,老人先避让白色轿车,稳住车身后继续骑行,此时两名初中生骑电动车从路口驶出,老人“紧急避让”,重心不稳摔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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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孩子看到后没有多少犹豫,停下车扶起老人,全程没有逃逸,没有推诿。
争议的核心,是交警的次责认定和22万天价索赔。
孩子家长很崩溃:“孩子明明是做好事,凭什么要赔22万?”
全网都在骂“老人讹人”,但法律层面的关键,很多人可能并没看懂。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民事诉讼公文书证,不是法院判决的最终依据。
最高法相关司法解释也明确:法院可独立审查证据,对责任不当的认定不予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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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意味着,交警定责≠法院判赔,孩子的善意,本就不该被一份认定书“一锤定音”。
说白了,这有点像是菜市场讲价,卖家多要,买家还价,最后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成交价。
有一点可能很多人都忽略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两名初中生未达法定年龄,属于违规骑行。
同时依据条例第五十一条、五十二条,“转弯让直行”是路口基本路权,孩子转弯未充分减速、观察,对直行的老人形成“空间压迫”,这是交警定次责的核心依据,不是“乱判”,也不是“针对做好事的孩子”。
这里必须厘清一个最容易混淆的逻辑:
做好事≠免除违规责任,违规担责≠否定善意。
两个孩子扶老人的举动,是纯粹的善良,值得所有人点赞;但未满16岁骑电动车、转弯未让行,是实实在在的交通违规,这是两码事,不能混为一谈。
现在最大的争议可能出现在,两个孩子骑电动车的多项违规,与老人的摔倒到底有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从视频来看,其实很难完全说“没有”。
尽管有很多人都认为,老人在避让白色汽车后,已经有驾驶不稳的倾向,但电动车突然从前方驶出,自行车不转弯很可能会撞上,也是不争的事实。
22万索赔为何会被认为离谱?
无接触事故定责,要看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原因力大小等多个因素。
在这起事故里,老人自身操作不当、避让失误是主要原因,白色轿车未减速让行存在过错,孩子违规骑行是次要原因,三方应该按份共同担责。
然而,让两个孩子一下赔22万,才是这场纠纷闹大的导火索,也是全网愤怒的根源之一。
问题就在于,我们目前知道的信息里,完全不知道老人方面全部的损害金额大概是多少。
好像只有一个2万6千多元的医疗费支出是公开的。
那这22万的索赔到底占了多大比例,与孩子次责的认定是否匹配,也是搞清楚是不是“讹人”的关键。
但从大众朴素的认知来看,就算孩子有一定责任,这个数额也是偏高的。
而原告在开庭前撤诉,显然也不是“老人理亏”那么简单,而是舆论监督、法律常识、家庭善意三方博弈的结果。
两个孩子的善意,被全网看见;法律的边界,被专业人士厘清;天价索赔的不合理,被大众戳破。
这起案件最珍贵的,不是“撤诉”的结局,而是给所有人上了一堂终身受用的课:
第一,善意永远有底气,但别让违规拖垮善意。
家长一定要记住,未满16岁坚决别让孩子骑电动车,这不是约束,而是保护,保护孩子不担责,更保护孩子的善良不被消耗。
第二,法律从不寒好人的心,也不纵容漫天要价。
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是“免责书”,也不是“索赔令”,法院会用证据说话,善意会被尊重,违规会被界定,讹人会被打脸。
第三,尊重路权规则,是所有人的安全底线。
转弯让直行、减速观察、靠右通行,这些写在法条里的规矩,不能成为摆设。
它也是避免意外的第一道防线,不管是老人、司机还是孩子,都应该认真遵守守,用“没学过”、“不知道”去解释,显然也不合适。
小编觉得,整件事里面,最值得称赞的,还是两个孩子的出手相助。
她们应该并不知道什么是“无接触事故”,估计也没有考虑过是不是要担“次责”,只知道“有人摔倒了,我就要扶起来”。
这份未经世事的善良,才是这件事里最宝贵、最闪亮的那道光。
对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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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2026-02-22 05:12:00)福建莆田:“初中女生扶老人遭索赔22万”,原告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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