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许多人的认知当中,总以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只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加挂的一块牌子,而不具备实体机构。但实际上呢,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仅拥有独立的实体工作机构,而且还是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而存在的,系国务院直接领导管理的副部级国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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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需要说明的是,从省级、地市级再到县区局,各级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加挂“知识产权局”牌子(这是因为省级及以下,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以及原省物价局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相关职责,省科学技术厅(省知识产权局)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和专利行政执法指导职责,省商务厅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以及反垄断等相关职责都是整合归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那么,接下来小圣就为大家展开介绍一下相关情况,供大家了解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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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98年3月原中国专利局正式更名改建为国家知识产权局至2018年“大部制”改革前,国家知识产权局一直都是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而存在。直到在2018年的国务院机构改革中,从市场监督管理的角度出发考虑,通过将原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职责以及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商标管理职责、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职责进行优化整合,重新组建了副部级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并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如此一来,经过2018年的机构改革,国家知识产权局便由国务院直属机构(副部级)调整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的副部级国家局

不过,在经过多年的实践后,发现知识产权并不仅仅局限于“商标、专利、不正当竞争”等类型,还包含很多其他领域的内容,比如版权、著作权以及其他新型知识产权等等。因此,如果继续将国家知识产权局划到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系统,也就相当于将知识产权包含的内容仅仅局限在了市场监管领域,对于推进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建设工作非常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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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此种情况,为了更好的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根据2023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家知识产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重新将国家知识产权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的国家局调整明确为国务院直属机构,规格级别仍是副部级。不过,商标、专利等涉及市场领域的执法职责继续由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承担,相关执法工作接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业指导。这样一来,不仅使国家知识产权局回归到了上一轮机构改革前作为国务院直属局的地位,而且也有利于知识产权事业的健康发展和高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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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有专家解释道:之所以在202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国家知识产权局虽然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独立出去了,但相关执法职责还是继续留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因有两点。一是可以利用和发挥市场监管部门执法能力的优势,避免执法力量体系的重复建设;二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专心聚焦于知识产权宏观规则的设计,更好地推进知识产权强国战略。

现阶段,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领导班子由“一正四副”构成,其中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兼任党组书记、专利局局长;在组织机构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仅设有相应的机关部门,还单独设立专利局、商标局(专利局再设立自己的机关部室和专利审查协作地区中心等机构),并下辖相应的直属单位和社会团体,具体组织机构关系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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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能任务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具体包括: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负责知识产权的审查注册登记和行政裁决,负责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负责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以及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