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必查!第二批“百吨王”典型案例公布
根据《河南省“百吨王”货车违法超限超载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举报“百吨王”经核查属实且符合奖励情形的,最低奖励3000元。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群众举报违法行为,防范遏制货车运输事故发生。现公布第二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1月29日,接群众举报,商丘市睢县至柘城方向有两辆号牌为皖SH**22、豫NX**54疑似“百吨王”货车,经柘城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核查属实,车货总重分别为138.88吨、155.58吨,属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运输,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和责任倒查。按照规定,将给予举报人3000元奖励。
案例二:2月2日,接群众举报,驻马店市驿城区省道S330线有一号牌为赣C6**2D疑似“百吨王”货车,经驻马店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核查属实,车货总重109.2吨,属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运输,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和责任倒查。按照规定,将给予举报人3000元奖励。
案例三:2月5日,接群众举报,商丘市省道S214线睢县至柘城方向有一号牌为豫NG**06疑似“百吨王”货车,经柘城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核查属实,车货总重171.98吨,属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运输,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和责任倒查。按照规定,将给予举报人3000元奖励。
案例四:2月6日,接群众举报,周口市扶沟县S320线大新段有一号牌为豫KC**36疑似“百吨王”货车,经扶沟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核查属实,车货总重128.6吨,属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运输,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和责任倒查。按照规定,将给予举报人3000元奖励。
案例五:2月7日,接群众举报,商丘市睢县有一号牌为豫NT**73疑似“百吨王”货车,经睢县交通运输执法大队核查属实,车货总重168.85吨,属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运输,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和责任倒查。按照规定,将给予举报人3000元奖励。
案例六:2月11日,接群众举报,驻马店市驿城区老乐山有四辆号牌为皖KW**53、皖KW**68、皖K6**50、皖KZ**58疑似“百吨王”货车,经驻马店市交通运输执法支队核查属实,其中皖KW**53车货总重113.96吨,属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和责任倒查。按照规定,将给予举报人3000元奖励。
来源: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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